定义
证据抗辩的种类
证据抗辩是指一方当事人对对方当事人所提出来的证据本身加以反驳,例如:一方面当事人主张他方当事人所提出来的证据不合法,无证据能力或无证据价值,不足为法院采信等。
法律上的抗辩有诉讼上的抗辩与实体上的抗辩两类,证据抗辩为诉讼抗辩的一种,区别于反证。反证系指对待证事实不负证明责任的一方当事人为证明该事实不存在或不真实而提供的证据,即另提供其他事实以证明对方当事人所欲证明的事实为相反的事项,而证据抗辩并未另行提出证据,仅攻击对方所提出来的证据不得作为法院裁判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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