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郑仲 |
释义 | 郑 仲(1850---1922),又名汝仲,字锟贤,号侣忠。南屏人。出生于农民家庭,少年时因家境贫困,远渡重洋去檀香山谋生。经十余载辛劳,颇有积蓄,遂与孙眉(孙中山之胞兄)在当地合办一畜牧场,规模甚大,有牛羊等畜类一万余头,复兼营商业,收入不菲,在檀岛颇有名望。清光绪四年(1878),孙中山随母到檀香山孙眉处求学,结识郑仲。清光绪二十年(1894),孙中山在檀香山建立中国第一个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团体——兴中会,郑仲与孙眉率先参加,是最早的兴中会员之一。之后,孙中山几番到檀岛进行宣传筹款活动,均得到郑仲与孙眉的大力支持。由于革命志趣相投,郑仲与孙眉、孙中山义结兄弟。自此,郑仲对革命更为倾心。清光绪二十一年(]895),郑仲一度归国省亲、完婚及照理澳门物业,适逢孙中山发动广州起义失败,从香山唐家湾化妆逃澳门时,由郑仲安排他住在澳门原郑之婢女顺霞家里。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孙中山与黄兴等共组同盟会,以统一各派革命力量,郑仲与孙眉等乃在檀岛转为同盟会员。其后,郑仲与孙眉因将牧场变卖资助孙中山革命,在檀岛物业萧条,加之年事渐高,萌发思乡之情,乃结伴回国。孙眉初居澳门,后移居九龙。郑仲则返家南屏定居。归国以后,郑仲仍十分关心国事,主理乡政,慷慨豪爽,好做排难解纷之事,颇得乡人拥戴。民国元年(1912)孙中山视察前山时,郑仲发动南屏乡民前往前山欢迎。孙中山为勘探铁矿事到南屏时,由郑仲作向导在将军山探测矿务。郑仲长子结婚时,孙中山赠喜幛礼物为贺。民国11年(1922)春,郑仲在家乡病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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