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正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县粮食局《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
释义 | 县粮食局: 你局送来《关于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实施方案》已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已原则同意,现批转给你们,并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积极稳定推进我县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工 附:正安县粮食局《关于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实施方案》 正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三年六月十一日 正安县粮食局关于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发[2001]28号、黔府发[2002]1号、[2003]6号和遵府发[2003]11号文件精神,根据正安县人民政府《关于我县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实施意见》的具体要求,结合我县粮食购销企业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改革的目标 按照粮食购销市场化的要求,以减员增效和企业组织形式创新为重点,积极推进企业经营机制转换和管理体制创新,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求发展”的市场竞争主体,建立符合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新型粮食流通企业。 二、改革的具体内容 以减员增效和组织形式创新为重点,本着合理调整企业布局,精减企业机构,优化资产资源配置,优化人员结构为具体内容,全面推行竞争上岗,逐步实现现代企业管理。 (一)机构设置及网点布局(定编、定岗、定员) 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后,将面临新的历史机遇和挑战,根据我县粮食企业现状和购销业务的需要,重组后的企业名称仍为“正安县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下设12个分公司。全县撤销平安、石志、辽远、白石、八村、俭坪、合作、红岩、力垭、天楼、旦坪、上坝12个粮站点。全县粮食购销企业定编145人。其中: 1、县购销公司:设二部一室(即经营部、计财部、办公室)定编10人,其中经理1人,副经理2人,办公室2人(含驾驶员1人),计财部3人,经营部2人。 2、城关分公司:定编16人,其中经理1人,副经理2人,会计(兼统计、工会)1人,直属粮站、二库、加工车间12人。 3、和溪分公司:定编12人,其中经理1人,副经理2人,会计(兼统计、工会)1人,5个粮站(点)8人。 4、瑞溪分公司:定编8人,其中经理1人,副经理1人,会计(兼统计、工会)1人,3个粮站(点)5人。 5、安场分公司:定编13人,其中经理1人,副经理2人,会计(兼统计、工会)1人,5个粮站(点)9人。 6、土坪分公司:定编13人,其中经理1人,副经理2人,会计(兼统计工会)1人,4个粮站(点)9人。 7、流渡分公司:定编9人,其中经理1人,副经理1人,会计(兼统计工会)1人,3个粮站(点)6人。 8、谢坝分公司:定编9人,其中经理1人,副经理1人,会计(兼统计工会)1人,3个粮站(点)6人。 9、格林分公司:定编12人,其中经理1人,副经理2人,会计(兼统计工会)1人,5个粮站(点)8人。 10、新洲分公司:定编13人,其中经理1人,副经理2人,会计(兼统计工会)1人,5个粮站(点)9人。 11、庙塘分公司:定编9人,其中经理1人,副经理1人,会计(兼统计上会)1人,2个粮站(点)6人。 12、小雅分公司:定编9人,其中经理1人,副经理1人,会计(兼统计工会)1人,3个粮站(点)6人。 13、中观分公司:定编12人,其中经理1人,副经理2人,会计(兼统计工会)1人,5个粮站(点)8人。 上述分公司的总保管、出纳、办公室等行政管理工作,均由分公司经理,副经理交叉兼职. (二)减员增效及职工安置 几2003年3月31日止的正安县粮食购销企业在册职工,均为本次粮改对象,按以下方式安置。 1、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职工,一律实行内部退养,不解除劳动关系,重新办理规范的内退手续,对工龄到2003年12月31日止巳满30年的职工,参加竞争上岗落聘者,一律实行内部退养,重组企业对内部退养人员,每月发给基本生活费200元(含各项补贴),每工龄另补助2元,同时按国家有关规定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到法定退休年龄,再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2、凡达不到内退条件的职工,全员解除劳动关系。按职工上龄及安置标准计算,支付一次性安置补偿金。(工龄计算从参加上作当年算起,不足6个月按半年计算,超过6个月按一年计算)。补偿金统一算到2003年12月31日止。 ①正式工(含合同制职工)按粮食系统职工上年月平均工资的1.5个月确定,以每年工龄800元的标准计算一次性安置补偿金。 ②正式职工原为临时工转入的,按从事粮食工作临时期间的工龄每年200元的补偿标准与正式工龄标准分段计算。 3、安置补偿金支付办法: ①对愿意自谋职业,不参与企业竞争上岗的职工,实行一次性现金补偿安置。 ②对参加竞聘取得上岗资格的职工,不予兑现补偿金。如以后本人不再与企业保持用工关系,视其所在企业的经营情况,参照本方案执行。 ③资产量化安置,如本人愿意接受资产量化安置,在经企业同意,便于资产分割的前提下,可按不超过25%的优惠进行资产量化安置。 4、鼓励解除劳动关系自谋职业的职工继续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在一次性安置时从补偿金中预扣5年应缴养老保险费的50%,其余50%由县粮食购销企业承担补助,5年后即从2008年元月起,自谋职业职工的养老费由个人全额承担,自行到社保部门缴纳至法定退休年龄办理有关手续享受其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5、在企业改革中将充分利用各项优惠政策,努力促进分流人员再就业工作,企业因发展有新增工作岗位时优先录用在本次改革中下岗失业人员。 (三)竞争竞聘上岗、优化人员结构 根据公司定编、定岗,定员情况,为有利于企业生存和发展,对达不到内退条件的职工,在解除劳动关系的同时对中层管理人员实行竞聘上岗,其他人员实行竞争上岗。 1、竞争竞聘上岗的原则: ①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工作实绩的原则,切实选拔成绩突出,职上拥护的公司管理人员。 ②坚持民主与集中结合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办事,充分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把民主推荐作为用人的重要依据之一. ③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原则,做到竞争岗位和职务条件公开、程序,办法、过程公开,公开竞争择优聘用. 2、中层管理人员竞聘上岗办法: (1)中层管理人员竞职条件: ①思想作风正派,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企业,具有吃苦耐劳,勇于奉献的精神. ②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男50岁,女45岁以下,身体健康,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具备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 ③参加竞聘人员范围:原中层管理人员和在购销业务工作上有特殊才能的职工。 (2)竞聘上岗程序和方法 ①报名:凡参加竞聘者,按照自愿原则,填报竞岗申请,递交竞职报告,根据报名参加竞聘人数,依据岗位要求条件,由县粮食局党组进行资格审查。 ②对资格审查合格者,实行考试、考核、考评、民主测评(政治、业务考试占30%,工作业绩考核占20%,综合考怦占30%,民主测评占20%),择优聘用。 ③政治、业务考试,由县局统一命题监考,根据考试结果计分. ④由县局组织考核组对符合竞聘条件的人员进行工作业绩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计分. ⑤根据民主测评有关资料结果,对符合竞聘条件人员进行计分. ⑥由局党组成员对符合竞聘条件的人员进行综合考评,根据考评结果计分. ⑦铵“四项”积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聘,经县粮食局党组集体研究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呈报聘任. 3、其他岗位竞争办法 (1)竞争条件 ①原则上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实际工作能力,守法敬业,身体健康。 ②专业性工作(会计、质检、仓储)岗位原则上必须持证上岗.如在专业上有实际工作经验和工作技能、业务素质较强的可以考核上岗. ③对原已带资分流的不在岗人员,原则上不参加竞争上岗,作一次性安置处理. (2)聘用程序 ①岗位公示:公司、分公司编制内的岗位设置向职工公布.根据岗位条件要求,按照有关规定,在县粮改办的指导下,由公司、分公司新聘任的领导组织开展竞争上岗.(对竞争上岗被聘用的人员可在全县粮食购销企业中调配使用) ②报名竞岗:职工参与竞争上岗,以本人所在分公司为单位,根据自愿原则,结合其自身政治素质、工作能力、技术专长等条件,填报竞岗中请表,明确竞争岗位.不填报竞争岗位的,视为自愿放弃竞争上岗权利.几参加竞争上岗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才能参加竞岗. ③民主评议:县公司和各分公司要分别组织现在册职工进行民主评议,推荐上岗人员不得超过公布定编岗位总数.对进入上岗范围的职工,单位根据岗位条件,安排到具体岗位竞争上岗. ④考核聘用:对民主推荐上岗的人员,由单位对其德能勤绩进行考核,择优聘用. ⑤凡通过竞争上岗被聘用的人员,应重新与企业签定劳动用上合同,建立新型的劳动关系。 4、下列人员不得参与竞争竞聘上岗: (1)符合内退条件并中请办理内退的职工; (2)自愿申请解除劳动关系,接受一次性安置补偿的职工; (3)根据文件规定对全员身份置换解除原有劳动关系拒不执行的职工; (4)差欠公款在2003年6月30日前没有缴清差欠款(包括带资分流资金)的职工; (5)违法违纪受到刑事处分或行政处分的人员. 5、特殊情况人员的处理: (1)固公伤、残的职工和获省、部级以上劳模或先进工作者称号的职工,可以不参与竞争上岗,由企业安排适当岗位,对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职工,凭残疾证,经鉴定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每月基本生活费按内退人员标准计发元.今后随着社会生活水产提高并视企业经济效益状况进行适当调整.企业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到法定退休年龄再接规定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2)近三年连续获县局先进工作者称号的职工,在竞争上岗中予以照顾,优先安排上岗。 (3)夫妻双方都在粮食企业工作的职工,原则上保留一人在购销企业。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其他人员. 三、切实转换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激励机制,尽快实现企业组织形式和管理体制创新。 (一)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依据《公司法》关于国有独资企业(公司)的规定,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主管部门任命或委派,公司经理在董事会领导下开展经营工作. (二)重组后的企业将按照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的要求,以财务管理为重点,加强企业内部管理,以市场为依拓。拓宽经营渠道。扩大经营规模,努力搞活经营,提高经济效益。 (三)建立按需设岗、以岗聘人,依法确定劳动关系,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劳动用工制度. (四)改革传统的分配方式,建立以岗位工资为主体与企业效益和个人工作实绩挂钩的分配制度,把企业建设成为新型的、富有生机与活力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 四、本方案由粮食购销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正安县粮食局 二00三年五月二十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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