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蒸湘区法院 |
释义 | 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法院坐落于该区船山西路19号,占地面积3亩,始建于1980年9月,原名为衡阳市郊区人民法院。2001年4月,因城区行政区划调整,更名为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法院。现有编制53个,实有在职人员51人,退休人员5人。具有法律本科学历或相当于本科学历(指专业学历培训)的42人,占82%,具有大专学历的9人,占18%。共有党员43人,占总人数84%。现有领导班子成员9人(含民主副院长1人、专职审委委员1人)。共有12个内设机构和1个派出机构,分别是政工室、办公室、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审判监督庭、审判管理办公室、法警大队、监察室和呆鹰岭法庭。 2004-2008年,该院共审(执)结各类案件5000余件,标的额达3.5亿元,案件合格率达99.8%,司法绩效进入了全省先进行列,为蒸湘区的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2004-2006年我院在全市法院“双文明”考核评比中连续三年进入前三名, 2005年被评为全省首届“优秀法院”,也是全市唯一获此殊荣的基层法院。2008年被评为全省基层法院司法状况考评优秀法院、全市优秀基层法院、全市法院司法状况考评先进单位、全市政法系统创人民满意活动先进集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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