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未成年犯管教所重建于1981年10月,位于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是浙江省唯一对年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男性未成年犯执行刑罚的专门机关。该所依照《监狱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未成年犯管教所管理规定》,坚持惩罚和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依法、严格、科学、文明地落实对未成年犯的教育改造工作,于2001年被司法部正式命名为部级现代化文明监狱。
该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缆全局,认真贯彻“首要标准”,不断夯实监管基础工作,大力推进行刑机制变革。规范执法,突出管理,大力加强监管基层基础工作;丰富内涵,突出需求,积极探索新型教育模式;对照标准,突出服务,努力维护和保障未成年犯的合法权益;彰显公平,突出程序,稳妥有序地规范行刑执法工作;立足岗位,突出素质,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执法能力培训;夯实基础,突出应用,全力推进监所信息化建设。
近年来,该所先后多次被评为“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获得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依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全省监狱系统先进集体、全省监狱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等称号。
通讯地址:杭州市江干区下沙光明路1号
邮政编码:310019
交通指南:杭州乘309、523路公交车到外乔司,或于杭州九堡镇乘825路公交车到省未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