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浙江省湖州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
释义 | 浙江省湖州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前身原湖州市公共交通总公司,成立于1976年底,当时只有一条公交线路,4辆公交车。经过20多年的稳步发展,特别是通过99年公司改制后,企业规模不断壮大,截止目前,拥有各种营运车辆253辆,其中,城市公交车158辆,出租车70辆。随着湖州经济建设的发展,新区的相继建成,城市框架不断扩大,为方便市民出行,提高城市品位,先后开通了12条市内公交线路;一条旅游观光专线;设置了374只新颖实用的站棚;实行"四种人" 免费乘车(离休干部、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盲人、荣誉军人),70岁以上老人实行半票优惠。湖州公交以方便、快捷、价廉、优质的服务,得到了市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好评。市内公交线路的开通,结束了省内地级市仅湖州市内无公交车的历史,使湖城增添了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多年来,公司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深化内部改革,转换经营机制,强化现代企业管理,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开展安全、优质服务竞赛,实行"星级"上岗服务,提高了服务质量,树立了公交形象,"两个效益"取得了显著成效。 88年至今,公已连续14年荣获"市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并先后荣获"全国公交系统优质服务竞赛优胜集体"、"市级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市级窗口行业优质服务竞赛优胜集体"、"市级行风评议先进集体",近三年来连续获得"市级春运安全先进集体"、2000年荣获"省级治安安全单位"、四路线荣获"省级青年文明号"线路、市模范先进集体,六路荣获"市级青年文明号"线路,另有8个车组获"市级青年文明号"租车组,2002年荣获"浙江省建设系统文明行业示范单位"称号,2003年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社会服务承诺制度 为抓好行风建设。加强企业管理,促进规范化服务,提高服务质量,树立"窗口"行业新形象,经总公司研究决定:自99年起公交线向社会实行承诺服务。 一、承诺内容和服务标准 1、安全行车,车况良好。司乘人员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执行操作规程,做到停稳开门,关门起步,座位稳固,扶手牢固。车辆技术状况良好,谨防行车事故和伤害事故,保障乘客乘车安全。 2、遵守职业道德,实行规范服务。司乘人员持证上岗,热情为乘客服务。做到按线路行驶,按站停靠,报清站名,照顾"六种人"(老、弱、病、残、孕、抱婴者),积极为其寻找座位,服务用语文明。 3、运营有序,保证班次。首末班准时发车,车辆准班率达95%以上。遇节假日客流高峰时,增加车辆,加班加点及时运送乘客。 4、为乘客提供整洁的乘车环境。做到车辆整洁,标志清晰,车内服务设施齐全有效,无三缺(缺座位、缺扶手、缺玻璃)。 5、维护乘客利益,按规定收费。票价严格按物价部门的规定执行,做到明码标价。如有违反票价规定,私自提价的除退还多收的票款外,对当事人进行罚款处理。 6、见义勇为,扶正祛邪。车辆行驶途中车内发生偷窃、斗殴等违法行为时,应予以制止,并积极主动协助报案。 7、公交线路站点,候车棚均有站牌,标明线路,途经站和首末班时间,参运的公交车辆均挂有路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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