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浙江大学恒逸讲座教授聘用及管理办法 |
释义 | 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集团)为支持国家教育事业,弘扬尊师重教的优良传统,支持浙江大学争创世界一流大学,支持浙江大学民营经济相关学科的发展。特以其向浙江大学捐赠设立的“浙江大学恒逸基金”之部分收益,资助设立“浙江大学(××学科)恒逸讲座教授”,用于聘请国内外著名专家学者来浙江大学开展短期教学和科研工作。 一、设立及资助金额 “浙江大学恒逸基金”每年按规定从基金收益中提取不少于人民币20万元,用于在经济学院和材化学院各设立1个“浙江大学(××学科)恒逸讲座教授”岗位。 “浙江大学(××学科)恒逸讲座教授”聘期1年,可续聘。年聘任津贴每人10万元人民币(含税、医疗保险和食宿交通费用)。 年聘任津贴分两期拨付:聘任后即拨付70%,任期结束并考核合格后拨付30%。 二、聘任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和教授(研究员)以上职称; 2、为本学科国际知名学者或国内著名学者; 3、研究领域有助于民营企业发展; 4、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遵守浙江大学的规章制度; 5、认真履行恒逸讲座教授的岗位职责,完成工作目标及任务,接受聘任方的考核及管理。 三、任期工作要求 1、聘任期间受聘人在浙江大学工作时间不少于3个月(其中连续不少于1个月); 2、受聘人作为主讲教师或主讲教师之一,在受聘学院开设或讲授一门课程; 3、受聘人在聘任期内完成一项对民营企业发展有价值的研究报告; 4、受聘人在聘任期内为浙江恒逸集团等民营企业讲授1~2个高水平的专题学术报告; 5、其它在聘任协议中明确的工作任务; 6、受聘人在浙江大学工作期间取得的教学、科研等成果及发表有关论文、著作,或申报有关奖励、专利和科研项目等,须以浙江大学为署名单位并标注“浙江大学恒逸基金资助”(中文或其它文字)。 四、聘用办法 1、每年10月-12月,由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和材化学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应聘者填写《浙江大学(××学科)恒逸讲座教授申请表》(见附件)及相关辅助材料; 2、经学院组织专家评审后,提出初选名单,报学校人事处和“浙江大学恒逸基金管委会”核准并备案; 3、由学院与受聘人签订《聘任协议》(见附件)并监督执行,《聘任协议》报学校人事处和“浙江大学恒逸基金管委会”备案; 4、聘任期间,聘用学院应为受聘人提供办公、实验、调研条件及工作助手等方面的支持; 5、聘任期满,受聘人向学院提交《履职情况总结表》(见附件),由学院考核并提出考核意见,报学校人事处和“浙江大学恒逸基金管委会”审核、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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