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哲恒,男 ,出生年月:1973年12月。民族:汉族。中国民主同盟盟员(民盟福田总支委员、民盟福田六支部主委)、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深圳市福田区第四届委员会委员。工作单位:深圳市殡葬管理所。职位职务:深圳市殡葬管理所殡仪馆副主任,深圳市殡葬管理所基建办主任。
1994年2月-1995年6月,在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信访办工作;
1995年8月-1996年11月,在深圳市福田区旧村改造开发公司工作;
1996年12月-2002年7月,在深圳市殡葬管理所任办事员;
2002年7月-2004年7月,深圳市殡葬管理所任宣传科副科长;
2004年7月至今,深圳市殡葬管理所任殡仪馆副主任;
2011年6月,经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选拔推荐,由深圳市福田区人大常委会任命为福田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1997年至今,市民政局6年考核优秀、6年考核称职。
2000年被市民政局授予优秀工作者称号;
2001年、2002年、2006、2011年被市民政局授予优秀干部称号;9次获得市殡管所先进个人称号。
2001年在中国殡葬文化杂志上发表《中国殡葬业应推行跨越式发展》论文;
2002年在中国殡葬文化杂志上发表《论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殡葬行业的战略发展》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