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张运魁 |
释义 | 人物简介张运魁,河北馆陶县人,河北山东系列专刺女青年案的犯罪嫌疑人。2011年3月中下旬,馆陶县城先后发生5起用利器扎伤年轻女子后背案件,相邻的冠县东古城镇3月28日连续发生两起同类案件,河北馆陶县公安局确定故意伤害疑犯为张运魁。 相关案情河北馆陶县公安局发布的案情通报显示,河北、山东两地连伤7人案中,张运魁最多一天作案四次,且最短间隔只有半小时,所有攻击部位均为女性后背,交通工具均为摩托车,而动机是思念首任女友而产生报复心理。 3月15日晚上8点40分,武某某(女,16岁,馆陶人)在馆陶县北环路金凤市场南门处被一骑摩托车男子扎伤后背。 3月16日18时,李某某(女,21岁,馆陶人)坐着妹妹骑的电动车从县城回家行至车疃村村南时,被一骑黑色摩托车男子扎伤后背。 3月16日16时许,崔某某(女,21岁,馆陶人) 下班骑电动车行至老106国道与高速交汇桥上时,被一骑黑色摩托车男子扎伤后背。 3月28日15时30分左右,何某某(女,24岁,大名县人)骑电动车行至馆陶县孙庄村村南大堤处,被一骑红色摩托车男子扎伤后背。 3月28日16时30分左右,焦某某(女,21岁,冠县东古城镇人)骑电动车行至七一大桥中间时,被一骑红色摩托车男子扎伤后背。 3月28日17时许,焦某某(女,20岁,冠县东古城镇人)骑电动车回家行至冠县东古城镇古城南村与古城北村交界南北路段时,被一骑红色摩托车男子扎伤后背。 3月28日20时30分,殷某某(女,24岁,馆陶县人)从馆陶县城骑电动车回家行至西苏村桥北200米处,被一骑红色摩托车男子扎伤后背。 作案动机张运魁向警方承认了犯罪事实。2009年,张运魁在青岛打工期间认识了当地一漂亮女青年,并与其谈朋友,后分手。结婚后,他一直思念该女友,其妻分娩时产生了对在某方面长相与前任女友相似的女子进行报复的心理,遂作案。 张运魁19岁时,跟随大他3岁的姐姐在县里一家棉纺厂上班,还跟随父亲在县里干建筑、当壮工,每天30块钱。后来,张运魁前往山东打工,每个工作干得都不长,“腌过酱菜、拔过鸭毛,他都嫌脏”。在青岛一家食品厂呆了不到两个月后,张运魁辞工回家。 馆陶警方调查显示,张运魁在青岛打工时,认识了一名当地女青年,并与其谈朋友,后分手。警方认定,正是张运魁婚后一直思念这名女子,并开始报复某方面长相与该女子相似的女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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