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责任校对 |
释义 | 责任校对通常由具备中级以上出版专业职业资格的专职校对员担任。通常指出版社、报刊社负责校对最终把关的工作人员。有的单位采取轮换制,不同的书由不同的校对员担任此职;有的单位只设一位责任校对,负责联系、协调校对员进行图书的后期全套工作。 责任校对职责(1)参与各校次的校对(校对的校样不少于全书总篇幅的三分之一); (2)进行文字技术整理(保证体例、格式方面的规范和统一); (3)检查校改质量(监督检查各校次的教改情况,并汇总校对员提出的问题,及时与责任编辑和出版部门协商解决); (4)通读付印样(也可延请专业编辑或资深校对员帮助通读,以保证质量)。 (5)付印前,过一遍黑马校对软件,检查排版过程中是否出现错误,做下电脑把关。 责任校对制度新闻出版署1997年颁布的《图书质量保障体系》规定:必须坚持“责任校对制度和‘三校一读制度”。这两个制度即是校对的基本制度。 责任校对制度以集体交叉与责任校对相结合为特点: (1)每一部书稿都确定一名专职校对人员担任责任校对;承担文字技术整理、监督检查各校次质量和通读检查工作; (2)不同校次分别安排不同专业技术职务、不同专长的校对人员交叉承担; (3)校对过程由多人集体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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