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枣庄华夏书画院 |
释义 | 枣庄华夏书画院成立于2008年12月20日,更名于原鲁南国画院,是经枣庄市民政部门审批、正式注册的艺术团体,属民办非企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隶属于枣庄华夏文化促进会,是华促会的同体会员,院址总部设在枣庄华夏专修学院院内。新成立的枣庄华夏书画院的宗旨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坚持党的“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努力弘扬、光大民族传统书画艺术,努力为我市的文化事业建设和文化产业发展服务。华夏书画院设立董事会,为该院的决策机构,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下设五个部室,市政协常委、书法家张切易任院长。 华夏书画院的成立将为枣庄书画家提供一个交流展示平台,书画院将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贯彻执行党的文艺方针政策,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弘扬时代主旋律,繁荣发展具有时代精神的书画艺术,积极开展海内外的文化交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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