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大中山村 |
释义 | 大中山村隶属于云南省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曼等乡扎结村委会,属于山区。位于曼等乡政府东边,距离扎结村委会7公里,距离曼等乡政府24公里。国土面积2.48平方公里,海拔1310米,年平均气温20℃,年降水量1300毫米,适宜种植紫胶、咖啡等农作物。 自然资源截止2006年底,全村有耕地总面积273亩(其中:田84亩,地189亩),人均耕地1.29亩,主要种植玉米、水稻等作物;拥有林地3180亩,其中经济林果地43.00亩,人均经济林果地0.2亩,主要种植芒果等经济林果;荒山荒地270亩。 基础设施该村截止2006年底,已实现通电、通路、通水三通。全村有32户通自来水,有25户还存在饮水困难(占农户总数的43.86%)。有52户通电,拥有电视机农户37户(分别占农户总数的91.23%和64.91%);安装固定电话或拥有移动电话的农户数27户,其中拥有移动电话农户数27户(分别占总数的47.37%和8.77%)。 该村到乡道路为土路;进村道路为土路;村内主干道均未硬化;距离最近的车站11公里,距离最近的集贸市场11公里。全村共拥有摩托车19辆。 全村建有沼气池农户6户;装有太阳能农户1户;耕地有效灌溉面积为84亩,有效灌溉率为30.77%,其中有高稳产农田地面积84亩,人均高稳产农田地面积0.4亩。 该村到2006年底,农户住房以土木结构为主,其中有1户居住砖木结构;有56户居住土木结构。 农村经济该村2006年农村经济总收入38.44万元,其中:种植业收入9.54万元,占总收入的24.56%;畜牧业收入13.57万元,占总收入的34.94%(其中,年内出栏肉猪107头,肉牛14头,肉羊61头);林业收入14.63万元,占总收入的37.67%;第二、三产业收入0.7万元,占总收入的1.8%;工资性收入0.4万元,占总收入的1.03%。农民人均纯收入1170元,农民收入以林业等为主。全村外出务工收入0.4万元,其中,常年外出务工人数4人(占劳动力的1.89%),在省内务工2人,到省外务工2人。 人口卫生截止2006年底,该村有农户57户,共有乡村人口212人,其中男性107人,女性105人。其中农业人口212人,劳动力126人。该村是彝族、汉族混居地,其中彝族31人,汉族181人。 到2006年底,全村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3人,占人口总数的1.42%;参加农村合作医疗161人,参合率75.94%;享受低保1人。 村民的医疗主要依靠村卫生室和曼等乡卫生院, 距离村委会卫生室7公里,距离乡卫生院24公里。 文化教育该村小学生就读到扎结村完小,中学生就读到曼等乡中学。该村距离小学校7公里,距离中学24公里。截止2006年底,该村义务教育在校学生16 人,其中小学生11人,中学生5人。 村务公开该村到2006年底,已签定农业承包合同51份,农村土地承包面积343亩,农村财务管理实行委托管理,定期开展村务公开,主要以会议方式公开,公开项目有财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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