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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大余县国家税务局
释义

机构概况

大余县国家税务局设9个科股室、1个直属机构、1个事业单位、两个农村分局。主要工作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主管中央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及国家指定税种的征收、管理和稽查工作。税收管理的范围具体是: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车辆购置税等税种的征收管理。

大余县国家税务局1988年、1995年、2003年被江西省委、省政府授予“文明单位”称号。单位在一五、二五、三五连续三届被评为省、市、县普法先进单位;2004年被县委、县政府评为“诚信大余”主题教育活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县局所属稽查局、池江分局被省国税局授予省级文明税务分局;稽查局、青龙分局被团市委授予青年文明号称号。

领导信息

赖小平,男,1964年5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82年10月参加工作。1982年10月-1994年10月任崇义县税务局任办事员、副股长、股长;1994年11月-1998年2月任崇义县国税局科长;1998年2月-1999年1月任龙南县国税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1999年2月-2002年10月任崇义县国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02年11月-2005年1月任寻乌县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2005年2月至今任大余县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县局全面工作。

郭明华,男,1960年11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82年9月参加工作,1982年9月-1989年1月任大余县税务局科员,副股长; 1989年2月-1994年9月任大余县税务局分局长、主任科员;1994年10月-1996年2月任大余县国税局分局长、主任科员;1996 年3月至今任大余县国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主任科员。

协助局长分管税收计划、纳税评估科,挂点青龙分局、池江分局。

黄卫,男,1964年8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80年12月参加工作,1980年12月-1984年3月在大余县化工厂工作;1984年4月-1985年12月在大余县二轻局工作;1986年1月-1986年7月任大余县财政局办事员; 1986年8月-1994年9月任大余县税务局办事员、税务检察员、办公室主任;1994年10月-1997年2月任大余县国家税务局办公室主任; 1997年3月-1999年10月任大余县国家税务局分局长; 1999年11月至今任大余县国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分管稽查局、信息中心、办税服务厅(纳税服务科)工作。

蒙在平,男1965年3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85年9月参加工作,1985年9月-1994年9月任大余县税务局办事员、科员、副分局长; 1994年10月-2002年10月任大余县国家税务局分局长;2002年11月-2010年3月任大余县国税局任党组成员、纪检组长;2010年3月至今任大余县国税局任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分管人事教育股、挂点税源管理科。

谢远洋,男,1959年11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80年4月参加工作。1980年4月-1994年9月任大余县税务局专管员、副所长、所长、科长;1994年10月任大余县国家税务局科长; 1994年11月-2005年10月任大余县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05年11月任大余县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正科级)。

协助局长分管税政法规股、征收管理股;

廖宝鉴,男,汉族,1964年4月出生,南康市人,1988年10月入党,1982年11月招干参加税务工作,在职本科学历。历任大余县税务局专管员、股长、所长、分局长。1994年11月至2010年3月任大余县国家税务局分局长、股长、税源管理科科长。2010年3月至今任大余县国税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协助局长分管办公室、监察室、税收经费。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2、服从服务于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大局,围绕县域经济发展规划,强化税收征管,发挥税收宏观调控职能,促进县域经济发展;

3、根据经济税源和市国税局下达的税收计划,编制、分配和下达全县国税系统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

4、负责全县中央税、中央地方共享税等的征管和稽查工作,做好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

5、负责全县国税系统纪检、监察工作,监督检查全县国税系统税收执法情况,受理税务行政复议;

6、负责全县进出口税收和涉外税收的管理工作;

7、负责我县国税系统的税收会计、统计工作;

8、负责我县国税系统经费、财务、基本建设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审计和政府采购工作;

9、负责我县国税系统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管理各分局领导班子;

10、负责我县国税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建设,做好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11、负责我县国税系统税收信息化、现代化工作的规划和实施,建设和管理信息系统;

12、研究税收理论和税收政策,组织税收政策法令的宣传;

13、承办上级局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1、内设机构(9个)

⑴办公室。制定机关年度工作计划及长远发展规划;处理机关日常政务,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会议组织、秘书事务、督促检查、文电处理、文书档案、信访、保密、保卫、调研、政务信息和外事工作;负责税收宣传工作;制定办公规章制度;指导办公自动化工作;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负责拟定后勤服务和行政事务的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后勤服务的组织管理和接待工作;负责机关办公物品的采购、保管、分配和维修工作;负责房产管理、职工医疗保健等工作。

⑵税政法规股。负责实施流转税及国车辆购置税等税种政策和征收管理制度;负责增值税防伪税控推广和管理工作;负责实施所得税政策和征收管理制度;负责城市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的财务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涉外税收法律法规;实施反避税调查和处理跨国税务事项;负责进出口贸易税收管理业务;防范骗取出口退税;对出口企业退税进行业务指导;负责税制改革和完善税收管理体制有关政策的调研;负责组织对税收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办理重大税务案件的处罚听证;办理行政复议、应诉和赔偿;负责税法普及宣传工作;负责税收执法责任制的考核、奖惩工作。

(3)征收管理股。负责实施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负责税务登记、征管质量考核、纳税申报、纳税评估管理及税收征管资料管理;负责个体工商户、集贸市场、农村税收征管;负责纳税服务、纳税信用等级管理;实施普通发票管理制度;负责组织综合征管软件推广和应用工作;负责税务代理监管工作。

(4)收入核算股。负责编制、分配税收计划,组织并检查税款入库工作;实施税收计划和统计工作制度;对税收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负责税源调查和测算,进行税收能力估算和税收负担分析;实施税收票证管理制度;负责经费、财务、基本建设、物资装备和资产的管理工作;组织内部财务审计、离任审计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收支核算及管理;负责大宗物品政府采购工作。

(5)人事教育股。负责执行人事管理制度;负责机构、编制、任免、调配、劳动工资、专业技术职务等人事管理工作;负责任职培训的组织工作;负责本级领导干部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对拟离任干部的离任审计工作计划,确定审计的内容,运用审计成果;办理出国出境政审及相关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建设;负责干部学历教育、业务培训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务、工会、青年、妇女工作;负责机关工作秩序管理和目标管理考核工作。

(6)监察室。负责本单位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作风建设工作。

(7)办税服务厅(纳税服务科)。办税服务厅是税务机关为纳税人办理涉税事宜、提供纳税服务的机构和场所。负责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款解缴、欠税公告、票证管理、税法宣传及涉税申请受理等。级别为副科级。

(8)税源管理科。负责全县范围内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税务管理。具体承担纳税户税务登记及纳税申报的调查核实;进行税收预测分析;负责税收宣传、纳税辅导、税收调研、纳税服务;组织税源监控调查、催报催缴、数据采集分析、发票核查;实施纳税评估;负责征管资料管理以及漏征漏管理户清理。级别为副科级。

(9)纳税评估科。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纳税评估的工作制度及工作部署;负责本局范围内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所得税重点企业的具体纳税评估工作,省、市局下发的重点评估企业的纳税评估工作;牵头组织开展行业、区域性或重点税源专项纳税评估工作;推广应用评估软件,及时报送纳税评估案例及相关材料,做好其他有关纳税评估工作。级别为副科级。

2、直属机构(1个)

县国家税务局稽查局,级别为副科级。负责贯彻实施税务稽查规章制度;负责纳税评估发现的涉嫌偷骗税案源的查处工作;负责税收举报案件的受理、上级交办、转办以及有关税务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与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协调税务稽查中的司法工作;负责“金税工程”协查系统工作;牵头组织税收专项检查工作。可内设综合管理股(含举报中心)、检查执行股(含发票协查职能)。级别为副科级。

3、事业单位(1个)

县国家税务局信息中心。负责对信息数据的分析及管理;组织信息系统建设,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构建和管理计算机网络;维护网络安全;管理和维护信息设备、软件和综合数据库;负责“金税工程”的网络畅通、数据管理和技术工作;参与组织应用软件的推广及技术培训工作;协助税控器具的鉴定和推广工作。

4、农村税务分局(2个)

青龙分局,负责南安镇、河洞乡、内良乡、吉村镇、浮江乡、左拨镇、黄龙镇、青龙镇范围内小规模纳税人、个体工商户和集贸市场的税务管理。具体承担纳税户税务登记及纳税申报的调查核实;进行税收预测和分析;负责税收宣传、纳税辅导、税收调研、纳税服务;组织税源监控调查、定额核定、催报催缴、数据采集分析、发票核查;实施纳税评估;负责征管资料管理以及漏征漏管户清理。级别为副科级。

池江分局,主要负责池江镇、新城镇、樟斗镇范围内小规模纳税人、个体工商户和集贸市场的税务管理。具体承担纳税户税务登记及纳税申报的调查核实;进行税收预测和分析;负责税收宣传、纳税辅导、税收调研、纳税服务;组织税源监控调查、定额核定、催报催缴、数据采集分析、发票核查;实施纳税评估;负责征管资料管理以及漏征漏管户清理。级别为副科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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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1/16 1:1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