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袁春喜 |
释义 | 袁春喜,男,40岁,大学文化,中共党员,现任濮阳市华龙区法院中原法庭庭长,副科,后备干部。1995年全国法院增编时从市区二中教导主任岗位上考录到区法院工作至今,历任书记员、助审员、审判员、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庭长之职,经过了多角色、多岗位的实际锻炼,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领导、管理能力。 在审判工作岗位上,刻苦学习,勤勉敬业,严格执法,热情服务,连续四年办案居全院第一,年结案最多达200件,创全市法院之首;在主持办公室工作期间,全面协调,大胆管理,勇于创新,切实做好后勤保障,为区法院成功创建全国百家“人民满意的好法院”做出了突出贡献。本人多次被评为“办案能手”、“先进工作者”、“优秀审判长”、“优秀庭室长”、“优秀共产党员”,并荣获“全市人民满意的好法官”、“全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濮阳市新长征突击手十大标兵”、“濮阳市十佳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河南省青年岗位能手”、“全省争创人民满意的好法官活动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20余次,被市中院荣记个人三等功3次,被省高院荣记个人二等功2次,《濮阳日报》以“办案状元”为题做过专题报道。2005年本人被评为“全市十佳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后,赴全市五县一区、中原油田、市直公、检、法、司等部门及市职业技术学院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英模先进事迹巡回报告,反响强烈。 2003年担任中原法庭庭长后,秉承“小法庭、大服务”的理念,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全面加强法庭管理与改革,法庭连续四年办案居全市第一,被评为“全市法院系统先进集体”、“濮阳市优秀法庭”、“全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单位”,并于2005年被省高院荣集记体二等功,开创了区法院内部庭室立二等功之先河,成为全市人民法庭工作的典范,为维护辖区社会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2007年6月,法庭又被国家公安部、司法部、老龄委评为“全国维护老年人权益先进单位”。市领导吴灵臣、黄廷远、蒋益民、陈凤喜等领导同志,区委书记张怀玺、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理宏等领导同志,多次到法庭调研指导工作,对法庭工作都给予了很好的评价。区电视台、濮阳电台、电视台对法庭工作做过专门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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