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预算会计体系 |
释义 | 预算会计体系构成我国现行的预算会计体系包括财政总预算会计、预算外资金专户会计、行政单位会计和事业单位会计,以及参与预算执行的国库会计、收入征解会计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等。 1.财政总预算会计财政总预算会计,是各级政府财政部门核算、反映和监督各级政府的总预算执行过程和结果的会计。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会计科目分为资产类、负债类、净资产类、收入类和支出类等五类。 2.财政预算外资金会计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会计是各级政府的财政部门核算和监督预算外资金预算执行过程及结果的会计。 3.行政事业单位会计行政单位会计和事业单位会计,均属于预算单位会计,是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核算和监督单位的预算执行及各项业务活动的专业会计。 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特点主要包括: (1)以满足财政预算管理为主要会计目标,兼顾单位内部管理和相关方面对会计信息的需求。 (2)行政单位会计采用收付实现制作为会计核算基础;事业单位会计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对经营性收支业务可以采用权责发生制。 (3)各项财产物资应当按照取得或购建时的实际成本计价,除另有规定都外,不得自行调整其账面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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