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御制律吕正义后编 |
释义 | 《御制律吕正义后编》,一百二十卷,上谕奏议二卷。清允禄、张照等奉敕撰,清乾隆十一年(1746年)武英殿刻朱墨套印本。版框21.2cm×14.6cm。白口,上单鱼尾,四周双栏。磁青绢书衣,黄绫书签、包角。卷前有汪由敦书乾隆十一年御制序、乾隆十年(1745年)十二月允禄等进呈表文、乾隆十一年三月奉旨开列允禄等46位编纂诸臣职名。 清高宗弘历认为《律吕正义》上、下、续编只是涉及了乐制乐理,尚有不完备之处,于是在乾隆六年(1741年)命允禄、张照等编纂后编,乾隆十年成书,次年由武英殿刻印。 此书为中国宫廷音乐集大成者。上部为朝廷举行活动时演奏的乐章,既有文字叙述,又详其用乐节次,同时备有歌词、乐谱、舞谱。下部分为5部分:乐器考,各种乐器皆附图,图各有说;乐制考,从上古至明代乐制皆予考证;乐章考,从上古至明代乐章依类胪举;度量权衡考,是为制器定律之本;乐问,以问答形式穷乐之意。卷前的上谕奏议辑录了从乾隆六年至十一年关于编纂此书的上谕和奏议46篇。《御制律吕正义后编》的刊行标志着乾隆朝宫廷礼乐的最终形成,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清代宫廷礼乐的经典。 此书另有乾隆《四库全书》本,2001年海南出版社《故宫珍本丛刊》本等。 百度百科中的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本词条对我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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