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玉溪市经济委员会 |
释义 | 根据《中共玉溪市委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玉溪市市县乡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玉发[2005 ]1号)文件精神,设置玉溪市经济委员会, 为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玉溪市经济委员会主要负责全市工业经济运行调节、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各种所有制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推进企业技术进步、重大装备研制和中小企业、乡镇企业、个体私营经济管理的职能。加挂玉溪市中小企业局、玉溪市乡镇企业局和玉溪市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一、职能调整 (一)划入的职能 1、原玉溪市中小企业局、乡镇企业局的职能。 2、原玉溪市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 3、原玉溪市煤炭工业综合管理处的职能。 (二)划出的职能 1、原市经济贸易委员会指导国有企业管理和改革(玉溪市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 2、原市经济贸易委员会承担的制定重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计划的职能,以及指导和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的职能。 3、原市经济贸易委员会承担的内贸管理、对外经济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玉溪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进出口计划的职能。 4、原指导全市安全生产监督综合管理的职能。 二、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玉溪市经济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发展工业经济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地方性工业行业规章和产业导向,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市委、市政府工业强市战略,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走可持续发展道路;指导工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各产业之间的协调发展;优化生产力布局,促进资源优化配置,指导工业行业进行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指导重点工业园区规划和建设工作,实施工业集聚效应。 (三)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编制工业经济运行调控方案,研究提出工业经济调控举措与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建立和完善产业预警机制。 (四)贯彻执行国家产业政策,结合实际提出鼓励、限制和淘汰的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研究组织实施行业整合;负责全市工业经济信息网络系统建设,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相关信息,指导和促进企业信息技术的应用工作。 (五)贯彻执行国家企业技术进步政策,研究提出支持全市工业企业技术创新、技术引进、重大装备国产化和重大技术装备项目的方案;提出引导工业企业技术进步的有关政策措施;负责市级权限范围内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的登记备案,上报省级审批的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审核。 (六)对卷烟配套、矿电、县域特色工业进行指导服务;拟定地方性行业发展规划、行业规章和产业技术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工业经济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对策措施;指导和推动企业按照《清洁生产促进法》实施清洁生产;对资源综合利用和再生资源回收申报企业进行初审上报;指导和监督企业抓好资源节约,节能降耗和综合利用,参与拟订工业环保发展规划,协同做好对工业企业环保工作的监督检查。联系工业企业协会等社会中介组织。 (七)研究多种所有制经济的状况,提出优化所有制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建议;贯彻《中小企业法》、《乡镇企业法》等法律、法规,研究提出推进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强宏观指导,协调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相关统计和运行情况分析;负责企业的治乱减负工作;维护中小企业、乡镇企业、非公企业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八)调查分析相关行业、产品生产和市场供需情况、综合平衡产、运、销;负责全市能源及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工作;负责辖区内电力供需协调;负责对地方煤炭工业的发展进行规划、组织协调,规范全市地方煤炭生产经营秩序;负责协调铁路、公路重点物资出省、出口运输计划工作。 (九)指导和实施全市工业经济管理干部、工业企业经营管理者和职工的培训教育;负责全市企业工程、经济系列,乡镇企业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实施人才战略,拟定和推进全市重点企业的经营管理、科技、市场营销、技能型四支队伍建设的培训教育规划;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企业智力引进工作。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玉溪市经济委员会设14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 协助委领导处理机关日常事务工作;综合协调机关各处室工作,保证机关正常有效运转;建立健全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全委性会议的组织和文件起草、审核;负责机关文秘、政务信息、档案、信访、保密等行政事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内部行政财务、固定资产管理和业务接待等后勤保障工作;督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承担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 (二)综合研究与产业政策处 跟踪分析国内外产业发展动态和主要趋势;组织战略性、前瞻性课题研究及起草重要文件、文稿;负责全市工业经济信息网络系统建设,收集、整理、分析、发布相关信息,负责全市工业企业信息化建设的相关工作;研究拟定我市工业园区建设中长期规划、布局和相关支持政策的实施;组织编制重点行业发展规划,并研究提出相关支持政策;监督、检查产业政策的实施,提出我市鼓励、限制和淘汰的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目录,并协调解决执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优化产业结构、所有制结构的政策建议;承担玉溪市重点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 (三)经济运行处 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提出经济运行意见及相应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调查分析行业、产品生产和市场供需情况;综合平衡和衔接产、运、销;参与制定行业规章,研究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参与国民经济计划的编制,会同有关处室编制年度经济运行方案和经济运行指导意见,分析月、季、年度经济运行动态,负责经济指标的考核,汇总财务和统计报表,指导企业财务和统计工作,检查生产经营目标的完成;联系相关行业协会等社会中介组织。 (四)技术进步处 研究提出全市工业企业技术进步和创新的规划,制定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级审批权限范围内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并组织实施;管理安排市政府新型工业化及重点产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提出工业企业投资导向目录并进行监督;研究制定促进企业提高技术开发能力的政策措施;推进生产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联合开发工作,指导企业技术中心建立;推进企业新产品开发工作;指导企业技术创新、技术引进、重大装备国产化和重大装备研制工作;促进工业企业群众性技术活动的开展,推进技术合作与交流。 (五)重工业处 实施磷化工、冶金、机械、建材等重工行业管理,协调行业内部关系;研究制定行业发展规划,行业规章和经济技术政策并组织实施;促进行业结构调整及资源整合,协调行业内部关系,维护公平竞争秩序;研究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相应意见和建议;负责农药生产企业定点和生产核准的管理工作;承担玉溪市矿电产业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联系相关行业协会等社会中介组织。 (六)轻工业处 实施卷烟配套、食品、制糖、医药、造纸、包装等轻工行业管理,协调行业内部关系,研究拟定行业发展规划、行业规章和经济技术政策并组织实施;促进行业结构调整,协调行业内部关系,维护公平竞争秩序;研究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重点问题并提出相应意见和建议;指导全市盐务管理工作;负责易制毒特殊化学物品使用许可证管理;联系相关行业协会等社会中介组织。 (七)能源交通处 拟定并组织实施电力、煤炭等重要能源管理办法及行业管理;研究拟定全市电力、煤炭工业综合性市场运行规划,规范生产经营秩序;负责电力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推进能源行业的结构调整;编制和实施近期电力、煤炭生产和供应的调控配置方案;监管电网调度和地方煤炭生产安全工作;监测分析交通运输行业运行态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负责协调铁路、公路重要物资出省、出口运输计划平衡工作;负责全市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监督管理;承担玉溪市“三电”办公室、玉溪市深化煤矿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玉溪市关闭非法煤矿矿井领导小组办公室、玉溪市果蔬铁路外运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 (八)资源综合利用处 研究提出工业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的对策措施;贯彻国家《清洁生产促进法》,依法组织协调和推行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工作;指导和组织节能节水工作,推广能效标准和能效标治,推进以节能、节水降耗为主要内容的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和设备改造;研究提出资源综合利用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办法,组织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和再生产资源回收利用工作;承担玉溪市清洁生产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 (九)中小企业处 负责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的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和服务;研究制定实施《中小企业促进法》的相关配套政策,研究和提出促进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和发展规划;监测分析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动态,协调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改善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融资环境的政策措施,促进建立和拓宽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融资渠道;协调解决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融资的有关重大问题;保障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在市场准入、市场竞争中的合法权益;研究提出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专项资金年度预算建议并组织实施;承担市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 (十)乡镇企业处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乡镇企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乡镇企业统计信息工作,进行乡镇企业经济运行情况分析;研究和制定县域经济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相关配套措施;编制县域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年度预算建议,协调落实年度资金,监督检查资金的使用情况;制定支持政策,加大企业招商引资力度,引导和鼓励各类企业在县域和重点乡镇集约发展;协调支持县乡配套经济,积极引导县乡中小企业参与城市大工业、大企业(集团)和优势企业的产业分工体系。 (十一)企业服务体系处 推动和建立中小企业发展社会化中介服务体系,研究提出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和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促进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创业辅导、管理咨询、市场开拓和信息化建设等服务机构建设;协调落实中小企业获得政府采购市场份额的有关工作;规范中小企业发展社会化中介服务市场;维护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合法权益,受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及个人来信来访,协调处理投诉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全市企业的减负治乱工作;承担玉溪市政府减轻企业负担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承办全市维护非公有制经济合法权益委员会交办的各项工作。 (十二)人事教育处 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机关及归口管理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负责本委人员编制、工资福利、人事档案、出国政审工作;负责委内公务员培训工作;组织、协调、指导、检查经委系统干部、职工的培训教育工作;制订工业企业管理培训规划;负责本委所属事业单位的技术职称评定工作;主管全市工程、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职称及乡镇企业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指导工业企业智力引进工作;负责工业企业法律普及、宣传、教育工作。 (十三)老干管理处 负责委离退休老干部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落实好离退休人员的“两个待遇”,做好老干部的思想工作。 (十四)党委办公室 负责党委的日常工作,贯彻落实和监督检查党委的决定;指导委机关和所属企业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做好精神文明建设、政治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党委的会议组织和文件、材料的起草;按管理权限做好党委所属党组织领导班子的配备、考察、选举、培训以及委机关干部培养、选拔、任用的相关工作;抓好发展新党员和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负责建立健全党组织各项活动制度、检查督促各级党组织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抓好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保障党员权利;做好工会、共青团、妇女等群团组织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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