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山区建委是雨山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区城建工作,工作职能主要有:
1.负责城市次干道及其以下道路(不含下水、路灯等附属设施)的建设、养护、维修。指导辖区单位做好市政基础设施、小区配套工程的建设和管理。
2.负责做好城区排涝工作。
3.行使城市次干道及其以下道路的绿化以及对绿化的管理权限。指导街道、物业公司做好小区的绿地建设和管理。
4.负责区管城市道路的竣工验收,依附区管道路管线、杆线建设,以及临时占据、挖掘区管道路的审批。
5.会同街道办事处指导组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指导、协调和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6.负责监督新建住宅小区的移交、接管,协调和处理物业管理活动中的纠纷与投诉,依法查处物业管理活动中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