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余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余庆县2009年农业工作考评细则的通知 |
释义 | 余府办发[2009]18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余庆县2009年农业工作考评细则》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十一月十八日 余庆县2009年农业工作考评细则 一、考核内容及评分 考核内容:常规农业、农业产业化建设、农业基础设施建设。(100分) (1)常规农业 (30分) (2)农业产业化建设 (40分) (3)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30分) 二、考评细则 1、常规农业(30分) (1)良种推广2分。推广“三杂”良种达100%计2分,差一个百分点扣0.2分。 (2)规范化种植16分。粮油作物一律实行规范化种植。玉米点播、未拉绳打窝单株定向移栽,密度在3000株/亩以下的,每块扣0.2分;水稻薄膜育秧、未拉绳宽窄行移栽,密度在1.3万窝/亩以下的,每块扣0.2分;油菜点播、未拉绳移栽密度在5500株/亩以下的,每块扣0.2分。 (3)示范点建设10分。按县的要求,各类示范点达不到要求的,按比例扣分。 (4)完成粮油产量计2分,差一个百分点扣0.2分。 2、农业产业化建设(40分) (1)组织健全、分工明确、措施具体、有工作计划、总结,报送资料及时计5分,每缺一项扣0.5分。 (2)有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花名册,按种植或养殖技术要求,完成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基地建设、小区建设、大户建设任务的计10分(其中,白泥、小腮、敖溪考核果蔬、畜牧业;白泥、小腮、龙溪考核药材;龙溪、大乌江考核水果、畜牧业;构皮滩、龙家、花山、松烟考核茶叶、畜牧业;关兴考核茶叶)。 (3)对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有技术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培训记录,全年两次以上计5分,差1次扣2分。 (4)建有100亩以上主导产业、特色产业示范园区和5户以上的养殖小区各一个,且示范效果好计10分,示范效果一般计8分,示范效果差的计5分。 (5)建有专业协会,并开展工作,对产(包括春秋两季畜禽防疫)、加、销搞得好,农民增收效益好的计10分,一般计8分,差的计6分。 3、农业基础设施建设(30分) (1)水利设施建设6分; (2)林业生态建设5分; (3)沼气池建设5分; (4)烟水工程5分; (5)农业综合开发2分; (6)扶贫开发2分; (7)土地治理3分; (8)农业机械推广2分。 以上基础设施建设以各相关职能部门对乡镇的考核为准。对没有建设任务的乡镇,所涉项不扣分。 三、考核评比办法 1、由政府办牵头,农办、农业局、畜牧局、水利局、产业办等相关部门参与考评。 2、实行定性与定量、定期与不定期考核考评相结合。相关部门将年终考评结果报县农办汇总,由县农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县政府进行表彰奖励。 3、奖励:综合考核评比总分在90分以上的乡镇方可进入评奖范围。对进入评奖范围的前三名分别奖励1万元、0.8万元、0.6万元。同时,对获奖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和分管领导给予奖励:获得第一名的每人奖励0.15万元,第二名的每人奖励0.12万元,第三名的每人奖励0.1万元;对获得单项前三名的,分别奖励分管领导1000元、800元、600元。 <!--end-->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