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余庆县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 |
释义 | 为扎实抓好“安全生产年”的各项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0]15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10]2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突出预防为主、突出加强监管、突出落实责任(三个突出),加强宣传教育和队伍建设、加强安全基础工作、加强组织协作(三个加强)为重点,继续深化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行动(三项行动),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保障能力和安全监管监察队伍建设(三项建设),提高管理水平,推进本质安全,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各项指标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控制考核指标之内,确保实现安全生产事故死亡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目标,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成立县“安全生产年”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县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各项工作。 县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白天人副县长任组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科员任远强、县安监局局长周永勇、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左朝富、县经贸局局长胡永恒、县公安局局长肖永、县建设局局长朱朝亮、县交通局局长蒋国强任副组长,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人为成员。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安委办,负责县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指导、协调、督促“安全生产年”具体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加强对“安全生产年”工作的组织领导。 三、重点工作 我县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工作分为6个方面19个大项89个小项,明确了工作要求及目标、责任单位、协作单位和督办单位,以抓好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重点时段为重点,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确保措施落实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是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根本途径。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年”工作摆在全年安全管理工作的突出位置,强化宣传发动,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狠抓责任落实。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各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要亲自安排部署,分管负责人要亲自抓,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层层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各乡镇、县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本辖区、本行业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并于2010年4月15日前报县安委办备案。 (三)加强督促检查。县安委办要加强对全县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督促检查和指导,把县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安全生产年”活动工作情况列入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县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加强对本行业(领域)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特别要加大对重点乡镇、工作进展缓慢乡镇和单位、重点企业的检查。各乡镇安委会要在当地乡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监督检查和协调指导作用,把安全生产目标任务、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四)加强信息反馈。县安委办要建立工作督查通报制度,及时掌握各乡镇、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和动态,对搞形式主义、敷衍塞责、工作进展缓慢的乡镇、部门和单位进行曝光,对因工作不落实而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责任人要进行问责和责任追究,并及时按要求将每季度总结报告报送市安委办和县政府办。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按工作内容分解表要求及时将有关工作情况报送县安委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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