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余干县驻外专业招商管理办法 |
释义 | 为切实抓好我县2011年招商引资工作,广泛接触联络客商,及时获取招商信息,努力引进一批好项目、大项目,经研究决定在浙江省温州市、诸暨市、福建省厦门市、广东省深圳市设立4个驻外专业招商联络处。在福州、宁波、广州、上海四个城市实行委托招商。为加强对驻外专业招商办事处和委托招商的管理,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人员组成 每个办事处由2名人员组成,主任由科级干部担任,队员由优秀年轻干部担任,具体人员组成采取自愿报名和组织选拔相结合的方式产生。委托招商聘请一名所在城市有号召力、热心的商界人士。 二、经费管理 办事处在财政设立专户,日常财务管理由县商务局负责审批。每个办事处年工作经费为8万元,每季按实际结算划拨。委托招商经费每年一万元。 三、工作职能 1、招商职能:负责在驻地及周边县市开展招商活动。 2、联络职能:负责与驻地余干同乡会的联络,驻外办事处主任原则上兼任当地余干同乡会副秘书长。 3、维权职能:负责驻地我县外出打工人员的维权工作。 4、接待职能:负责我县领导到驻地的接待工作。 5、会议筹备职能:负责我县在驻地举办各类招商会议的前期筹办工作。 四、目标任务 1、每个外办事处要确保每年引进一个固定资产投入5000万元以上的入园工业项目;或二个固定资产投入2000万元以上的工业入园项目,或纳税超600万元的商贸物流项目。 2、每个办事处每月要确保提供2—3条有价值的招商信息(有价值的招商信息是指有企业名称、企业地址、具体对接人的姓名、对接人在企业中的职务及联系方式、投资规模及产业等); 3、每个办事处要确保在第一季度有签约意向项目,半年内必须有项目进资并开工。委托招商每年要有四条以上有价值的信息和至少引进一家固投1000万以上工业项目或300万以上的商贸物流税收。 五、日常管理 1、驻外专业招商办事处隶属县开放型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直接指导和调度,日常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并由县开放型领导小组牵头,县纪检、县委组织部等部门参加加强对各招商小组的管理,其中县纪委负责对各小组外出期间的纪律监督,县委组织部负责对各招商小组成员进行跟踪考察,县商务局负责对各招商小组的调度考核及服务。 2、驻外专业招商办事处实行主任负责制,各办事处成员要有强烈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办事处成员一经确定,不得随意调换。若确需调换,须报县开放型经济领导小组批准。 3、县分管领导实行侧重领导制度,纪检书记吴树俭侧重于浙江、上海,副县长艾晖侧重于广东、福建。 六、督查考核 各驻外专业招商办事处成员必须与本单位日常工作脱钩,专攻外出招商,县开放型经济工作领导小组要建立定期考核制度。 1、县商务局每周要对各办事处调度一次,要及时掌握各办事处外出地点、接触客商及项目洽谈情况,并为各办事处提供好县情资料、项目信息等业务服务;如需县主要领导出面推进项目的,必须提前报告; 2、县开放型经济领导小组每季组织县纪检委、县委组织部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对各办事处进行调度,并将调度情况上报县主要领导,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要将有关情况同时上报; 3、各办事处每季要将招商工作情况向县开放型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商务局)做出书面汇报。每季的汇报情况将作为年终考评的重要内容。 七、奖罚制度 各驻外专业招商办事处外出招商情况和成效将记入其个人档案,作为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业绩突出的予以重用。 以上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二0一一年八月十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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