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于家洼子村 |
释义 | 于家洼子村隶属于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红石崖街道,位于红石崖街道驻地约3公里的龙泉河岸,西有环胶州湾高速公路横穿其境,南距黄张公路约600米,地势半岭半洼,占地面积40余亩,实有耕地260亩,林场30亩,苇场20亩,果园70亩。居住着于、孙、赵3个姓氏。全村共68户,205口人,皆为汉族。 据有关史料记载,于家洼子村在明清两个朝代属胶州,中华民国属国民政府特别是海西区。解放以后,属胶南市。2004年1月划为青岛市黄岛区。 解放后,于家洼子村有了自己的学校。全村共有大中专毕业生19名,其中大专生7名,硕士生4名,为国家输送出一批合格人才。 党的十届三中全会以后,于家洼子大力发展集体和个体私营经济。1986年新建果园40余亩以个人承包的形式分给村民管理经营。1987年修建了一个占地100多亩的虾池。个体私营经济也发展迅速,村里有小卖部、理发店、油房、建筑业、种植业和养殖业。出租车、运输车不断增加,全村共拥有各种汽车6辆,随着经济的发展,村民的居住条件大为改观,村民们住进了整齐划一的大瓦房。2004年,全村总收入达90万元,人均纯收入达46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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