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公用事业管理局成立于2004年3月,依据永州市人民政府永政函[2004]27号《关于撤销永州市城市管理局组建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和永州市公用事业管理局的通知》组建,其前身是永州市城市管理局,为市政府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
永州市公用事业管理局下辖市自来水公司、市环境卫生管理办、市城市客运管理办、市园林绿化管理办、市燃气管理站、市路灯管理所、市城市绿化大队、市滨江公园管理所、市虎岩公园管理所、市潇湘公园管理所、市园林苗圃、市第二公共交通公司、市市政设施维护站、市水质净化中心等16个事企业单位。局系统干部职工1300余人,其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360余人,专业技术人员16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