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永新县卫生局 |
释义 | 主要职责(一)贯彻党和国家卫生方针、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编制全县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拟订全县卫生工作和卫生改革的具体政策、实施办法及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实施医疗卫生行业管理,研究提出区域卫生规划,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县卫生资源配置,制订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和服务标准,督促卫生规划的实施。 (三)研究制订农村卫生、妇幼卫生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督促初级卫生保健规划和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的实施。负责妇女、儿童卫生保健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防治严重危害妇女、儿童健康的疾病。协同计划生育部门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指导,质量监督及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 (四)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制定疾病防治规划,提出防治方案,进行卫生健康宣传教育,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防制各种传染病、地方病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疾病。 (五)研究指导医疗机构改革,拟订医务人员执业标准、医疗质量标准和服务规范,并监督实施。 (六)制定城乡医疗卫生机构区域规划及业务管理办法,实施行业管理。组织实施卫生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 (七)负责环境,劳动饮水、食品、学校放射性防护等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卫生监测,实施卫生监督。 (八)贯彻中、西药并重的方针,积级发展中医药事业,开展中、西医结合工作,负责指导全县中医医疗、教学、科研工作。 (九)制定全县医药卫生科技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开展医药卫生科研工作,组织成果鉴定和新技术开发推广使用。 (十)组织调度全县的卫生技术力量,协助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对重大突发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疾病的发生、蔓延。 (十一)对全县卫生技术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卫生执法教育,促进医疗卫生行业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十二)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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