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咏史诗·上蔡 |
释义 | 作者简介胡曾,唐代诗人。邵阳(今属湖南)人。 胡曾以关心民生疾苦、针砭暴政权臣而著称。《唐才子传》称赞他“天分高爽,意度不凡”。初累举不第,曾在其《下第》诗中抱怨道:“上林新桂年年发,不许平人折一枝”。咸通中,始中进士。尝为汉南节度从事。高骈镇蜀,辟为书记。曾居军幕,每览古今兴废陈迹,慷慨怀古,作咏史诗三卷,(唐才子传作一卷。此从全唐诗)。 胡曾以《咏史诗》著称,共150首,皆七绝。每首以地名为题,评咏当地历史人物和历史事件,如《南阳》咏诸葛亮躬耕,《东海》咏秦始皇求仙,《姑苏台》咏吴王夫差荒淫失国。《咏史诗》共3卷,《四部丛刊三编》本有胡曾同时人邵阳陈盖作注及京兆米崇吉评注。另有《安定集》10卷,今佚。《全唐诗》共录为1卷,仅存数首。事迹见《唐才子传》,王重民《补唐书胡曾传》(《中华文史论丛》,1980年第2辑)。 《自序》说:“夫诗者,盖美盛德之形容,刺衰政之荒怠,非徒尚绮丽瑰琦而已。故言之者无罪,读之者足以自戒。”说明其作《咏史诗》本旨,是托古讽今,意存劝戒。其诗通俗明快,褒贬明确,晚唐、五代时颇为盛行。《唐诗纪事》载:前蜀王衍宴饮无度,内侍宋光溥咏《姑苏台》诗,王衍为之罢宴。后来明人引入《列国志》、《三国志》等演义作品,流传更广。 正文上蔡东门狡兔肥,李斯何事忘南归。 功成不解谋身退,直待咸阳血染衣。 李斯简介李斯(约前284年—前208年),姓李,名斯,字通古(其实应该是氏李名斯。先秦的男子称氏而不称姓,女子才称姓)。战国末年楚国上蔡(今河南上蔡西南)人。 秦代著名的政治家,文学家和书法家。司马迁著《史记》,设有《李斯列传》,是现今研究李斯事迹的主要史料来源。 李斯早年为郡小吏,后从荀子学帝王之术,学成入秦。初被吕不韦任以为郎。后劝说秦王政灭诸侯、成帝业,被任为长史。秦王采纳其计谋,遣谋士持金玉游说关东六国,离间各国君臣,又任其为客卿。秦王政十年(前237年)下令驱逐六国客卿。李斯上《谏逐客书》阻止,被秦王所采纳,不久官为廷尉。在秦王政灭六国的事业中起了较大作用。秦统一天下后,与王绾、冯劫议定尊秦王政为皇帝,并制定有关的礼仪制度。被任为丞相。他建议拆除郡县城墙,销毁民间的兵器;反对分封制,坚持郡县制;又主张焚烧民间收藏的《诗》、《书》等百家语,禁止私学,以加强中央集权的统治。还参与制定了法律,统一车轨、文字、度量衡制度。 秦始皇死后,他与赵高合谋,伪造遗诏,迫令始皇长子扶苏自杀,立少子胡亥为二世皇帝。后为赵高所忌,于秦二世二年(前208年)被腰斩于咸阳闹市,并夷三族。 其他宋朝大诗人刘敞也为李斯墓题了诗。诗为:“二事三公何足论,忆牵黄犬出东门。天人忌满由来事,枉持沙丘有旧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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