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营山县科技局 |
释义 | 1958年9月,营山县科学工作委员会成立。1959年,更名为营山县科学技术委员会(简称县科委)。2001年12月,更名为营山县科学技术局(简称县科技局)。2002年3月,县科技局同时挂营山县知识产权局牌子。科技局有科技管理人员10人,内设人事秘书股、科技业务股、知识产权管理股。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科技发展、知识产权及专利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县科技发展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和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地方性政策,提出并实施科技体制改革方案及政策措施,编制并实施全县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归口管理科技三项费、科学事业和其它科技专项经费;统筹全县科技兴工、科技兴农工作,制定并实施科技成果、奖励、情报、保密和技术市场工作;负责全县科学技术普及工作,制定并实施科普工作规划;研究全县科技人才资源合理配置,提出充分发挥科技人员积极性、优化科技人才成长环境的相关政策;负责全县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负责科技信息、科技统计工作,推动科技中介组织发展和科技服务体系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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