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营口县志 |
释义 | 百科名片《营口县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惟一一部记述1930年(民国十九年)以前营口及其所辖区域政治、经济、社会、文化、自然状况的志书,它是研究营口历史珍贵而翔实的历史资料。 编撰概况1909年以前,营口没有独立建置,老爷阁以西属海城县,以东属盖平县。随着商务日益发展,1909年(宣统元年)春,清政府设营口直隶厅,直属奉锦山海关兵备道,划海城县、盖平县部分村屯为营口直隶厅管辖区域。民国后,1913年营口直隶厅改称营口县。鉴于营口县建置较晚,尚无县志,1919年(民国8年)2月,县知事陈文学考虑到本县为东北惟一之商埠,自然资源、经济发展、风土人情、商业交通、政治军事等无文字记载,提出“何以重郅治而范来兹?遂有提倡编志之举”,地方士绅一致赞助。1920年(民国9年)春,遂聘请于在藻(营口县人,清光绪二十九年举人,兵部郎中)为编辑,开始创修。惟兹事体庞大,头绪纷繁,又无可供参考的资料,因而撰修进度缓慢,到1926年(民国15年)靳造华(法库人)任县令,修志工作仍在继续进行。直至该年夏季才成初稿。据《奉天通志》载:“《营口县志》19卷,民国15年通志馆抄本,未刊。”辛未(1926年)春,“部令征缴志书,急拟付梓”,继任县令裴焕辰督促继续赶修县志。后裴去任,1930年(民国19年)冬,县长杨晋源(沈阳人)重视修志,把修志工作看成是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多次征求意见,各方催索频繁,乃取底稿审查,认为原稿编纂虽历数年,但未加订正,“原有事故未尽符合,又兼间隔五年,凡政治之变迁、人文之进化,诸待续入。”遂由教育局局长推荐,聘前辽沈道尹署秘书、清举人王庆云为编辑主任,又从教育局聘请10位“访员”,于1931年(民国20年)4月广为搜罗、重新修补、删改字句、增加项目、扩充篇章,文字量较前增加一倍。此《营口县志》不分卷,共23篇,即:疆域、建置、官制、司法、军事、警政、民治、教育、财赋、货币、商务、渔业、盐务、物产、水利、交通、人物、礼俗、慈善、祀典、宗教、艺文、胜迹,并附有县图。当年排印,1933年(民国22年)6月20日由大连市日商油印,7月30日由营口县公署发行。 历史价值《营口县志》》(原版)编纂始于1920年,于1933年付梓出版。是在半封建半殖民地年代编修的营口县第一部志书,出版时已是“九·一八事变”后的第三年,对涉及日伪的内容有所规避。书中虽然有宣扬封建社会政治观念和传统道德的思想,在史料考证上尚有不足之处,但其中储存的大量、完整、连续的资料,对研究营口的历史,有重要的史料价值。 再版情况为了扩大营口旧方志的利用范围,提高《营口县志》的使用价值,使旧志发挥“以志为鉴,服务当代”的作用,根据辽宁省地方志办公室的统一策划,营口市地方志办公室分别于1999年12月和2002年9月,两次按原版原样影印出版了《营口县志》。 该书出版后,深受广大读者和史学研究者及收藏爱好者欢迎,并提出了很好的再版建议。 《营口县志》原版为钢版手刻、蜡纸油印,许多字迹模糊不清,丢、漏字较多,加之又无标点,给读者查阅带来诸多不便。广大读者要求对该书进行点校出版的呼声日益高涨。为满足广大读者的要求和愿望,2004年,市史志办公室抽调人力、物力,聘请了营口市历史学会于阜民、王金龄、孙福海、林惠成等有关专家、学者,对原版《营口县志》进行修订,加注标点,将字迹不清处和漏字及错误处,予以标注。令人欣喜的是,在修订过程中,史志办又征集到《营口县志》原版。于是,将几部原本综合考证,凡可辨别的字迹均做添补。与此同时,在仍然使用原版繁体字的情况下,将原版中使用的异体字一律归改为原体字;同时,将原版中一些列表而未画表的内容添画了表格,以便阅读和查找;对原版中因手刻过程中出现的错字、别字、漏字进行了校正增补,有些不甚了然之处仍从原版;凡是后加注的,均标明“今注”二字,以示区别。 记述营口市历史的旧志书《营口县志》,经修订、点校后于日前再版发行。这是《营口县志》第三次再版。点校出版旧方志,在营口地区尚属首次。该书由辽宁民族出版社出版,营口日报印刷厂采用轻纸印刷,仿古籍版式装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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