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引因 |
释义 | 佛学专有名词 ‘生因’之对称。生近果、正果之因,称为生因;引远果、残果之因,称为引因。《成唯识论》卷二云(大正31·9a)此种势力生近正果名曰生因。引远残果令不顿绝即名引因。’就内种而言,以现在的种子生现在身,称为生因;引其他枯丧尸骸等,称为引因。就外种而言,生芽茎等,称为生因;引枯死的草木等,称为引因。尸骸及枯草等,均无内、外种,或生于他界,或种经久已灭,而由于生因的势分力故,仍引它存在。就意义而言,生因之种称为引因,并非二因各有别体。 十二有支中,能引支、所引支都是引因。能生支为生因。即由‘无明’到‘受’的七支是引因;‘爱’、‘取’、‘有’三支是生因。此乃未润之七支去‘生’、‘老死’果犹远,能引远果,故称为引因。能润的‘爱’、‘取’二支与所润的‘有’支去‘生’、‘老死’之果近,能生近果,故称为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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