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义乌市风景旅游管理局 |
释义 | 主要职责1、贯彻实施国家有关风景旅游的法律、法规、政策,负责全市旅游行业的管理和风景旅游区的开发建设。 2、负责编制和实施全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对全市风景旅游发展计划进行综合平衡和宏观调控。 3、根据全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指导有关乡镇(街道)做好辖区内的风景旅游规划。 4、负责全市风景旅游项目的审核工作。 5、负责全市风景名胜区“一书两证”的审批、发放工作。 6、抓好重点旅游项目的开发建设,开展旅游开发政策调研,探索旅游项目开发机制。 7、负责全市旅行社、旅游饭店、旅游定点企业、风景区等旅游企业的行业管理、年度检查、旅游统计等工作。 8、负责和指导旅行社、旅游饭店的星级审批、报批。 9、组织参与全市旅游整体形象的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组织全市内的串线旅游和将本市旅游项目串入金华市、浙江省的线路。 10、负责对风景旅游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上岗培训等工作,指导和协调旅游行业的人才资源开发工作。 11、促使风景旅游企业提高管理水平、服务水平,指导风景旅游协会工作。 12、会同有关部门对风景旅游业的服务质量、价格、安全、商品、环境卫生、市场秩序等实施检查与监督、及时处理质量投诉。 13、配合财政部门做好旅游专项资金审核、使用和监管工作。 14、负责全市旅游业的统计和信息、咨询工作。 15、负责对全市风景旅游资源的管理保护工作; 16、承办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内设机构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公文处理、档案机要、文印收发、来信来访、党务政务信息、劳动工资、年报统计、后勤接待、财务管理和其他一些日常事务。 开发建设科根据城市发展的要求适时修编全市旅游总体规划,制定中长期和当年计划;组织实施旅游项目的开发;探索新的旅游开发路子,进行旅游项目包装,市场化运作,宣传、促销并吸引业主、社会投资开发;实施景区规划,工程质量监督。负责全市风景名胜区“一书两证”的审批、发放工作。 行业管理科负责全市旅游行业管理,对全市旅游企业进行指导和检查;负责全市旅游企业、旅游饭店的星级审批、报批和年检工作;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市旅游行业的教育培训考试、等级晋升、年度考核等工作;负责全市风景旅游区质量等级申报推荐工作;负责全市风景旅游企业的执法、检查、指导工作;负责和指导全市旅游安全生产和防范管理和行业行风建设。 办公地址义乌市南门街213号行政2号楼11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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