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大庆市卫生局 |
释义 | 大庆市卫生局负责全市五区四县医疗卫生、疾病控制、法制与监督、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卫生科研、医学教育、干部保健、计划财务、人事、安全、信访、爱国卫生及健康教育等行政管理工作。并负责全市卫生系统党务、纪检、监察、审计及行风建设工作。局内设医政、疾病控制、卫生法制与监督等11个科室。 机构简介全市共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971个。其中,市级医院8所,二级医院21所,市疾病控制中心1个,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1个,120紧急救援中心1个,血站1个。县、区级医院52个,县、区级疾病控制中心9所,卫生院65个,门诊部3个,专科防治所2个,妇幼保健机构8个,医学在职培训机构1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158个,覆盖全市社区的 96%以上。全市卫生系统共有职工17000余人,医学硕士170名、医学博士7名,高级卫生技术人员1,514名,其中正高职270名,副高职1,244名。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共设病床9689张,万元以上医疗设备9700台件。 经过全市卫生机构的努力和广大卫生工作者的辛勤劳动,使全市卫生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2006年共有四项工作全国先进,九项工作全省领先,市卫生系统被省卫生厅和市委授予全省行风建设先进单位和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市卫生局被省卫生厅授予全省卫生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被市人大、市政协授予建议、提案办理先进单位,被市政府授予落实大事实事先进单位。 一是社区卫生服务“大庆模式”,在全国推广。加强了三级医院领办社区的工作力度,新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20个,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已达158个, 覆盖全市社区的95%以上,服务人数已达117万人,为患者节约医疗费3,000多万元。去年8月,中华医院管理学会和人民网在大庆召开了全国医院院长高层论坛,推广大庆市三级医院领办社区的“大庆模式”。 二是院务公开新举措,在全省介绍经验。市卫生局秉承“服务于市民、取信于患者、满足于社会”的宗旨,在各市级医院实施了以医疗资质公开、医疗服务公开和收费价格公开为容的院务公开,让患者明明白白消费。这一做法人民网、新华网和《健康报》等媒体进行了报道,省卫生厅在大庆市召开了院务公开现场经验交流会。 三是建立新农合制度,农民得到了实惠。全市共筹集了5,195万元,动员89.8万人参加了新农合,有24.8万人得到医疗补偿,大庆市是东北三省唯一全省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地级市,而且实现了筹资总额、覆盖率、参合率、政府补贴额和个人筹资额5项指标全省第一。大庆市新农合的做法先后两次在全省介绍经验。 四是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得到卫生部充分肯定。先后组织卫生执法人员2,098人次,检查医疗机构1,359家次,取缔无证行医71家,取缔非卫生技术人员89人,罚款4万余元。去年6 月,卫生部全国打击非法行医督导组来检查后认为“大庆市的打非工作领导重视,各部门密切配合,有效地打击了非法行医,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五是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得到了全国爱卫会的高度评价。充分发挥各区政府、各主管部门在创建工作中的作用,切实加强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八小”行业综合治理力度,进一步提高了城市环境质量和生活质量,大庆市荣获CCTV中国十佳魅力城市。去年9月,全国爱卫会督导组调研后对大庆市创建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六是卫生执法工作,在全省介绍经验。实施了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加大了餐饮业、公共场所的监管力度,调查处理卫生行政案件370起,未发生一起行政复议结果变更和行政诉讼败诉案件。去年8月,在全省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上,介绍了经验。 七是加强医院管理,荣获优秀组织奖。为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开展了创建医德医风示范医院和百姓放心医院活动,严格实施了“十个不准、六个严禁”,提高了医疗服务质量与水平,全市有20家医院被中华医院管理学会命名为百姓放心医院,市卫生局被授予医院管理优秀组织奖。 八是医院文化建设,在全省介绍经验。在全市卫生系统开展了社会主义荣辱观主题实践活动,提出了全市卫生系统医德观,通过医德观教育,增强了队伍素质,提高了服务水平,树立了医院形象,全市有3家医院荣获全省医院文化建设先进单位,市卫生局在全省卫生文化工作会议上介绍了经验。 主要职责(一)贯彻和组织实施党和国家、省卫生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各种卫生标准、规章。 (二)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拟订全市卫生改革与发展战略目标、规划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卫生、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等管理规定;依法组织制定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 (三)贯彻实施国家基本药物政策,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和监督医疗卫生机构实施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四)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责任。组织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规范;负责食品及相关产品的安全风险评估、预警工作;组织实施食品安全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的条件和检验规范;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五)研究提出全市区域卫生规划,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市卫生资源配置,指导全市卫生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农村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综合管理。 (七)制定全市社区卫生、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规划并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妇幼保健的综合管理和监督。 (八)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制定实施重大疾病防治规划与策略,制定全市免疫规划及政策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综合防控与干预,管理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日常工作。 (九)负责卫生应急工作。制定卫生应急预案和政策措施;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指导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管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十)指导规范卫生行政执法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和学校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公共场所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 (十一)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全行业监督管理。制定医疗机构服务、技术、医疗质量和采供血机构管理的政策、规范、标准;组织制定医疗卫生职业道德规范;建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体系。 (十二)组织制定全市医药卫生科技发展规划;指导医学科研成果的普及与应用;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和毕业后医学教育工作。 (十三)指导全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拟订全市卫生人才发展规划,参与有关部门实施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审;组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知识能力考试;管理卫生系统人事及业务目标工作。 (十四)负责市委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和预防保健工作;负责在我市召开的国际性、国家、省和市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医疗保健工作。 (十五)制定全市中医药事业发展战略、规划,纳入卫生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中组织实施;组织开展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药师承教育。 (十六)负责卫生系统所属单位的领导班子建设、基层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卫生文化建设以及思想政治工作、统战、老干部管理、妇女、工会和共青团工作。 (十七)负责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行业作风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规划、措施并监督实施。 (十八)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概况大庆市卫生局负责全市五区四县医疗卫生、疾病控制、法制与监督、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卫生科研、医学教育、干部保健、计划财务、人事、安全、信访、爱国卫生及健康教育等行政管理工作。并负责全市卫生系统党务、纪检、监察、审计及行风建设工作。局内设医政、疾病控制、卫生法制与监督等11个科室。 有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大庆市疾控中心、市120紧急救援中心、市中心血站、市病媒生物防治所、市红十字会办公室、市医学会办公室7个直属事业单位,职工255名。 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责,市卫生局设12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组织综合性政策调研,拟订卫生重大政策;负责综合协调、督办督查、会议组织、文电管理、综合信访、卫生信息、档案管理、安全保卫、史志编撰、政务公开、后勤事务管理工作。 (二)人事科。 拟订全市卫生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险工作;参与有关部门实施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审;组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知识能力考试;负责医师资格认定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卫生系统管理干部相关培训;承担卫生系统全市性表彰工作;管理卫生系统业务目标工作。 (三)规划财务审计科。 拟订全市卫生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专项建设规划,指导区域卫生规划工作;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市卫生资源配置;协调有关部门拟订卫生事业发展的经济政策和财务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全市卫生系统基本建设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医疗技术信息工作;负责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管理,管理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的集中招标采购工作;提出卫生服务、药品价格、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等政策建议,监督卫生服务价格;负责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部门预算、医疗卫生资金、基建投资和专项资金的管理及经费报账工作;监督管理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负责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四)法规与卫生执法监督科。 拟订卫生法制建设规划,起草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拟订卫生政策和标准;负责卫生听证、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市卫生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卫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责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保健用品和生活饮用水及涉水卫生安全产品等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卫生监督队伍综合协调工作,组织开展卫生监督员培训;指导规范卫生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查处违法行为,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督办重大医疗卫生违法案件查处工作。 (五)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科与其合署)。 负责指导协调全市卫生应急工作;拟订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规划、制度预案和措施;指导和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准备、监测预警、处置救援、分析评估等卫生应急活动;建立与完善卫生应急信息和指挥系统;组织开展卫生应急科学研究和应急知识教育。 参与起草市政府食品安全监管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卫生条件和卫生规范、食品安全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依法组织开展对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查处工作;承担食品安全监测、风险评估和预警工作;负责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的管理。 (六)疾病预防控制科(保健科与其合署)。 拟订全市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重大疾病防控体系,预防和控制疾病的发生和疫情的蔓延;依法管理传染病、地方病和慢性病的防治工作,开展疾病常规监测和预警监测;管理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承担市防治艾滋病委员会办公室、市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计划免疫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 负责市委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和预防保健工作;负责在我市召开的国际性、国家、省和市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医疗保健工作;承担党和国家领导人、高级内外宾来大庆医疗保健和卫生防疫工作;指导检查干部门诊、病房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市委保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七)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科(农村卫生管理科与其合署)。 负责妇幼卫生、社区卫生工作,拟订有关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依法对妇幼保健和生殖健康专项技术、卫生系统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实施监督管理;牵头组织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与先天残疾工作;负责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负责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和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负责制定妇幼保健、社区卫生机构建设、人员岗位、技术服务和信息规范并组织实施;拟订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制定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标准,组织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 拟订全市农村卫生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拟订农村基本卫生保健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综合管理工作;组织拟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规划并指导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实施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农村卫生人才培养、卫生支农等工作;指导乡村医生执业注册与相关管理工作。 (八)医政科(医疗服务监管科与其合署)。 负责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评审;负责对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审定、发证及校验工作;负责医师执业资格考试和执业注册、护士执业考试报名资格预审及执业注册和外籍医师在华短期执业注册;审核医疗广告内容;监管新药临床试验和临床药品不良反应;协助有关部门对重大人员伤亡事件组织紧急救护;负责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购置审批工作。 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监管工作。监督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和服务质量;依法监督管理医疗机构、血站采供血及临床用血质量;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托及处理工作;承担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九)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科。 拟订全市国家药品储备制度;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和监督医疗卫生机构实施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负责医务人员使用基本药物培训;分析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后产生的影响,提出应对方案。 (十)科技教育科。 拟订全市医学科技、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督导医学科研项目的实施;指导医学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和科学知识普及工作;组织指导卫生技术人员岗位培训工作;组织开展继续医学教育、毕业后医学教育工作;承担医药卫生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承担卫生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一)中医科。 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省在医疗保障制度、区域卫生规划、社区卫生服务、农村合作医疗等总体部署中中医行业承担的任务;拟订中医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中医、中西医、民族医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校验、等级评审和监督管理;指导医疗机构中的中医工作;负责中医从业人员执业资格考核、水平能力考试和培训;负责中医医疗纠纷的调解和处理工作;负责中医医疗广告的初审和监督管理。 (十二)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拟订全市爱国卫生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爱国卫生各项工作,依据标准、方案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提出工作目标,组织协调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工作。 党委办公室。按党章规定设置。负责卫生系统所属单位的班子建设、基层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卫生文化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统战、老干部管理、妇女、工会和共青团工作;协助市委组织部考核管理所属单位领导班子,管理市直医院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劳资、财务、审计、医务、护理、科教等十个岗位的正科级干部 及副处级单位的党政班子副职干部 ,管理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科级干部;负责所属单位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副处级以上党组织的建立、换届的人事安排意见须报市委审批);完成卫生系统党委(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纪检监察室。按纪检监察规定设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纪检、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管理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规划并实施;检查处理违反党纪案件,申报需要党委和上级纪委批准的案件;负责卫生系统行风建设工作,检查医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执行情况;受理个人和单位对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受理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负责卫生系统的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开展惩防体系建设及源头治腐专项工作;对卫生系统重点项目及重大事项进行纪律监督;负责监督全市医疗卫生单位药品收支两条线、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大中型医疗器械集中招标采购工作 。 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市卫生局行政编制34名,工勤人员编制4名。科级领导职数:科长18职(含党委办公室主任、纪检监察室主任各1职),副科长1职。主任科员7职。 其他事项(一)处级职数由市委组织部另行明确。 (二)食品安全监管的职责分工。市卫生局牵头建立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负责食品安全综合监督。市农业委员会负责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市畜牧兽医局负责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餐饮业、食堂等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市卫生局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责任。各部门要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共同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三)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许可证监督管理的职责分工。市卫生局负责提出食品生产、流通环节的卫生规范和条件,纳入食品生产流通许可的条件。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餐饮业、食堂等餐饮服务许可证的监督管理。不再发放食品生产、流通环节的卫生许可证。 (四)职业卫生监管的职责分工。市卫生局负责起草职业卫生管理规定草案,拟订职业卫生标准,负责职业病的监护、检查和救治,负责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定和职业危害因素卫生评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的监督检查工作,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以及组织查处职业 危害事故和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市卫生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要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完善协调机制,加强配合,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五)将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承担的查处餐饮服务环节,保健食品、化妆品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的职责划归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市卫生局职工中等专业学校12名事业编制划给市食品药品稽查局。调整后市卫生局职工中等专业学校事业编制为72名,其他机构编制事宜不变。 (七)其他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宜另行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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