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大庆石油学院国家大学科技园 |
释义 | 大庆石油学院大学科技园地处大庆高新技术开发区中心地带,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始建于2005年,隶属校办产业处。2008年12月,成立科技园管理办公室,开始公司化管理、企业化运作。2009年5月通过黑龙江省科技厅、教育厅专家组验收评估,晋升为“黑龙江省省级大学科技园”。科技园拟建的新园区位于大庆石油学院、八一农垦大学及哈医大之间沿路,占地26万平方米。目前,科技园正在完善软硬件设施,优化创新创业环境,积极申报国家大学科技园。大庆石油学院大学科技园是黑龙江省唯一一家具有石油石化特色的大学科技园。 园区简介几年来,紧紧依托大学科技园的人才、信息、科研成果等优势,整合油田大型企业、科研院所的资源,实行开放式、多元化和“两级孵化”的发展战略,在省、市、区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共同创建了科技园。2008年末实现产值1.2亿元,上缴各种税金2000多万元。园区孵化面积达到0.7万多平方米,在孵企业共有47家,已有3家企业毕业,高新技术企业10家,学校教师创办企业12家,培养创新创业人才1000多人,为社会提供1200多个就业机会。 发展历程2004年10月,成立大学科技园管理委员会,日常管理工作隶属校办产业处。 2007年5月,通过黑龙江省科技厅、教育厅专家组验收评估,晋升为“黑 龙江省级大学科技园。 2008年12月,成立科技园管理办公室,加强大学科技园日常管理。 2009年4月,学校投资1000万元人民币注册成立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 公司,开始公司化管理、企业化运作。 2010年1月11日通过国家大学科技园认定,标志着大学科技园又迈上了一个新的发展台阶。 园区概况区位概况大学科技园位于大庆高校集聚区,301国道沿线,大庆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交通便利。与大庆高新技术创业中心、大庆市软件园、服务外包园,八一农垦大学、哈医大分校等多所高校、特色园区相聚共生,具有科技、人才、信息等多方面的优势。 场地面积大庆石油学院租用孵化场地总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实用面积6000平方米,孵化面积4860平方米,楼内企业办公设施齐全。 企业情况目前园内在孵企业93家,其他服务性企业50家;在孵企业中与学校在技术、成果和人才方面有实质性关联的企业57家,占在孵企业总数的61.3%;学校教师创办的企业27家,毕业企业14家,为社会提供2300多个就业机会。 技术领域在园143家企业分别集中在油田勘探开发技术、石油装备制造、石油化工产品精加工、油田电子信息、油田环境保护、新兴能源,以及服务行业等多个领域。 高新技术企业在园企业中有31家科技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其中在孵高新技术企业21家,非在孵高新技术企业10家。 经济情况截止2009年底,大学科技园入园企业实现产值超过1.2亿元,上缴税金840.2多万元。 管理机构由学校成立科技园管理委员会和管理办公室,在主管校长领导下,负责园区发展规划、基本建设、资产运营、科技发展等重大问题决策,协调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市政府、高新区给予科技园的各项优惠政策,解决科技园建设中的有关问题,以及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实施和日常管理。 管理队伍科技园现有管理人员14人,本科以上学历占100%,年龄结构合理。管理团队多年从事科技管理工作,具有较高的学识水平、管理协调能力和丰富的工作经验。 园区亮点大庆石油学院大学科技园是区域经济发展中的一个亮点,在推动科技自主创新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2009年初被大庆高新区列为重点扶持科技园区。大庆石油学院大学科技园是大庆石油学院服务社会的重要平台之一,也是大庆石油学院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研、在校生实训的重要基地。 在科技园的建设过程中,黑龙江省、大庆市各级领导多次赴大学科技园视察指导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大力支持。使科技园的经济建设加速发展。 大庆石油学院大学科技园在改革的激流中坚定不移的走自主创新之路,在“科教兴国”的战略方针指引下,以科学的发展观做统领,走“产、学、研”相结合的特色之路。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大力培育创新、创业人才,在发展经济的大潮中,大显身手、奋勇当先。 人才优化(一)区有关部门应优先支持高层次人才向园区流动,优化园区的人才配置,优先办理有关人才引进、人才流动手续。 (二)经园区管委会批准进入园区创业的科技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按照新的户籍管理规定,公安部门应优先办理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迁移手续,随迁子女可就读园区内学校或附近学校,学校不得拒绝接收,不得收取教育行政部门规定以外的费用。 (三)对园区内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创造巨大效益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技部等部门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若干规定的通知》以及市有关规定,给予重奖。奖励经费由园区管委会安排。 (四)鼓励、支持高校进一步向园区开放技术、人才、信息、科研设备等有形和无形资源,将学校资源与社会资源有机结合。通过建章立制予以规范和保障,支持高校科技人员兼职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允许科技人员离岗到园区创办高新技术企业、中介机构,并在规定时间内(原则上为两年)回原单位竞争上岗;允许大学生、研究生(包括硕士、博士研究生)休学保留学籍到园区创办高新技术企业,增强并提高学生的创业意识和实践能力。 入园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在中国矿业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内,并在园区所在辖区内纳税,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境内外企业: 1、经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孵化企业。 2、研发的主要产品符合江苏省优先发展的高新技术产品参考目录。 3、从事高新技术研发的各类实验室。 4.为入园企业提供融资、咨询等服务的科技咨询类中介服务机构。 园区大事记2004年10月,学校制定《关于成立大庆石油学院大学科技园筹建工作小组的通知》、《关于成立大庆石油学院大学科技园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2007年5月,晋升为黑龙江升级大学科技园。 2007年6月,大学科技园与大庆高新区创业中心签定《共建协议书》,利用创业园B座,共建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基地。 2008年9月,黑龙江省出台了《高教强省建设规划》,明确了高校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要求,大学科技园要建设成为独具石油石化特色的国家级大学科技园。 2008年11月,对《关于大学科技园建设用地申请报告》作了重要批示:同意规划建设大学科技园新园区,占地22万平方米。 2009年4月,由政府、高校、企业主要负责人组成的考察团,专程赴上海杨浦区访问考察。 2009年4月,夏立华市长带领考察组专程来到大庆石油学院进行调研,重点听取了我校大学科技园建设情况汇报,并表示:“市委市政府及高新区政府将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在政策和资金给予大学科技园支持” 2009年5月,杨廷双副厅长带领科技厅、教育厅工作组专程来我校检查指导工作,指出:“大庆石油学院大学科技园喜逢前所未有的发展契机,要抓住机遇,与高新区携手搞好大学科技园建设,实现“三区”联动发展”。 2009年8月,学校制定《关于成立大学科技园专家指导委员会的决定》、《关于成立大庆石油学院大学科技园工作指导委员会的决定》。 2010年1月,通过国家大学科技园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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