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夷陵区司法局 |
释义 | 简介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宜办文〔2010〕10号)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宜夷发〔2010〕3号)精神,设立宜昌市夷陵区司法局(挂宜昌市夷陵区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地址:平湖大道1号 主要职责(一)制定全区司法行政工作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拟订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乡镇(街道、开发区、发展大道新区)和各行业的法制宣传、依法治理工作。 (三)指导、监督全区律师、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工作;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指导、监督全区司法鉴定管理工作。 (四)指导、监督区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活动。 (五)负责全区乡镇(街道)司法所建设;指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管理全区人民调解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会同人民法院指导人民陪审员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六)指导、管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全区非监禁刑罚执行和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七)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计划财务工作;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服装和车辆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管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党建工作 (九)指导管理司法行政系统的法制工作;负责司法行政工作规范性文件的起草、清理、汇编工作。 (十)为大企业、项目建设提供“直通车”服务。 (十一)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人员编制区司法局机关行政编制为2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 名,纪检组长1 名。区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专职副主任1名(副科级)。 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责,区司法局设8个内设机构。 办公室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拟订全区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负责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调研与综合;负责局机关重大政务活动的组织实施和督办;负责综合性文件、报告的起草、审核;负责文电处理、信息、保密、档案、信访、接待及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信息技术网络建设;拟订司法行政工作规范性文件;负责司法行政工作法制、调研和执法监督工作;承办局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局机关行政后勤管理工作。 法制宣传教育科拟订全区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区法制宣传、依法治理工作;配合全区各个时期的工作重点,开展经常性的法制宣传教育;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内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和对外法制宣传工作。 公证律师管理科指导、监督有关律师、公证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依照有关程序和规定申报律师事务所机构及公证机构和基层法律服务所机构的设置;负责全区公证员资格职称授予、撤销、晋升的申报工作;负责全区律师职称的授予、撤销、晋升的申报工作和律师职业资格证的发放、考核工作;检查监督全区公证业务活动。负责基层法律服务所机构的审核、年检工作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照申领、换发和注册申报工作;负责组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培训工作;指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的工作;承担对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职责;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拟订全区司法鉴定业务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资质的初审、申报工作;负责对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执业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基层工作科指导全区乡镇(街道)司法所工作、人民调解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基层司法行政业务和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会同人民法院指导人民陪审员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行政财务科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财务工作;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装备计划的制定、装备的审核及分配工作;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和服装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局机关行政后勤管理工作。 社区矫正办公室负责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组织协调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改造和帮助工作,组织协调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工作;指导全区乡镇(街道)司法所对社区矫正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全区适用非监禁刑审前社会调查工作和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法律援助中心(挂区“12348”法律咨询服务中心牌子) 组织、实施全区法律援助工作;接待受援对象,按法律援助条件,做好审核、登记等日常工作;按法律援助的管辖权限指派律师、公证员或法律工作者对法律援助人员实施法律援助。负责“12348”法律服务专线的接待、来人来访的接待、法律咨询服务;负责“12348”的统计工作。 政工科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党建、干部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干部教育、人事统计、评先表模、机构编制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考核并呈报有关部门任免干部;管理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