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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叶大增
释义

叶大增(1896—1948),字舒青,又名恩玉,福建明溪城关乡人。

毕业于福建省立第一中学、福建私立法政专门学校。回县后任归化县高等小学教员,被社会誉为新派青年,曾参加轰动全县的轰打消防局,赶走消防局长,取销归化县的鸟铳捐的斗争。民国16年(1927年)2月,参加县内进步人士组织的发动城关师生罢课、商人罢市,反对帝国主义走狗姚时叙到归化当县长的斗争。在组建县务委员会时,全体委员会推举他为主任委员。同年6月,国民革命军第九路军委他当代理县长,后由省民政厅加委为县长。同年6月,成立归化县农民协会筹备会,10月,农会组织游行,启用标准斗,对地主实行减租减息斗争,他默许。民国17年(1928)2月,闽西军阀郭凤鸣进驻归化。叶大增趁被解职之机,投靠闽中军阀卢兴邦,在卢手下当参议。此后,又于民国19年3月被卢兴邦先后委任为国民党宁化、清流、连城等县县长。民国22年(1933)7月,红军再次解放明溪县,国民党归化县军政人员逃走他乡。叶大增自任“保卫团”副团长,积极组织大刀会和“剿共义勇队”袭击红军部队和县、乡苏维埃政府,封锁生活物资进入苏区。是年3月4日,叶组织千余名大刀会、义勇队员,攻打县城,致使红军伤亡很大。民国23年(1934)10月,叶指使秘书陈德元到夏阳村组织大刀会,袭击由沙县转回明溪苏区集中的红军部队。同时还多方搜集红军和苏区情报,供国民党省政府和“东路前敌总指挥”卫立煌,以加大对苏区的“围剿”。民国24年(1935)7月,福建省保安处以叶大增“剿共”卖力有功,晋升为中校大队副。他在任期间,捕杀了县苏维埃政府土地部长赖水金和县苏妇女干部袁凤文等人。民国25年(1936)以后,叶大增历任省府谘议、专员公署参事、县临时参议会副议长等职。在家闲居期间,他与地方人士共同主持修复冲毁多年的交通要冲龙门桥、筹办明溪县初中、新建明溪县政府办公楼、倡议编纂《明溪县志》等公益事业。

民国36年初,中统得知“国大”代表有照顾名额,即通过已渗入民社党的中统分子介绍叶大增加入民社党,后经民社党提名,叶大增获取明溪县“国大”代表候选人,从而参加竞选明溪县的“国民代表”。同年,叶大增与黄谟展开竞选“国民代表”斗争。民国37年(1948)4月,叶大增赴南京参加“国民代表大会”。大会结束后,叶大增返县途经福州,突染重病,同年6月20日卒于榕城医院,时年52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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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1/16 11:3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