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大陆让利说 |
释义 | 在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协商过程中,中国大陆在台湾中小企业和基层民众,尤其是农民的利益方面“可以做到让利”,以期建立具有“两岸特点”的经济协议。中国总理温家宝是在2010年2月27日下午接受中国政府网和新华网联合专访,并与海内外网民在线交流时回应一名大陆台商的提问,清楚表明了大陆政府在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上所采取的协商立场。 内容2010年2月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进入中国政府网访谈室。与网友谈到: 1、他的原话里说现在两岸MOU已经签了。他指的MOU是指的金融监管协定,他又讲ECFA就是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其实作为大陆在台湾经商,最关心这个协议。 2、2008年,两岸的贸易往来,超过了1200亿,其中台湾的顺差770亿;2009年,虽然遇到金融风波的影响,但是两岸的贸易还是超过了1000亿,台湾的顺差达到650亿。台湾现在在大陆投资的厂家超过了8万家,总投资达到500亿。因此,适时地推进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是符合两岸人民利益的。 3、我们充分考虑到两岸经济规模和市场条件的不同,充分照顾台湾中小企业和广大基层民众的利益,特别是广大农民的利益。在这些方面,我们可以做到让利,其实道理很简单,因为台湾同胞是我们的兄弟。 这是继中共总书记、大陆国家主席胡锦涛农历新年前借着到福建省漳州市看望台商的机会,隔空向对岸台湾农民信心喊话后,另一大陆领导人针对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所释放的高层积极信号。 温家宝说:“我们充分考虑到两岸经济规模和市场条件的不同,充分照顾台湾中小企业和广大基层民众的利益,特别是广大农民的利益。在这些方面,我们可以做到让利。” 以“台湾同胞是我们的兄弟”形容两岸人民关系的温家宝同时也列出大陆协商相关协议的三项考量:平等协商、互惠互利以及照顾对方的关切。 相关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政治研究所所长张文生副教授受访时说:“温家宝应该说(较胡锦涛)更清楚地表达了,不仅是农民的,台湾中小企业的利益,大陆也会加以考虑。” 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已列入今年上半年在北京举行的第五次“陈江会”的议程。这个外界视为两岸自由贸易协定的首轮正式协商上个月底在北京正式启动,下一轮协商预料将在台北举行,但具体时间和内容尚未敲定。 大陆和台湾都是世界贸易组织(WTO)成员,如果大陆严格按照世贸组织类似协议的规定,坚持要求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建立在平等互惠、消除歧视性待遇的基础上,对希望限制大陆农产品进口和大陆劳工输入的台湾来说将十分不利。 对于胡锦涛和温家宝的谈话是否意味大陆愿意牺牲一些利益,进而促成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顺利签署,张文生认为“这是有可能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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