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阳春市人民法院 |
释义 | 阳春市人民法院建于1949年12月,现有在职干警113人,其中审判员62人,助审员23人,书记员15人,法律大专以上文凭人员88人,占干警总人数77.8%。1998年以来,全市法院涌现出集体三等功1个,个人三等功3人。 阳春市面积4054.7平方公里,总人口100多万人。现设有五个中心法庭(春城、合水、春湾、潭水、三甲)。 近年来,阳春法院坚持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审判工作为改革、为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服务的指导思想,以确保司法公正为主线,以改革为动力,紧紧围绕党组制订的“以制度管人、以规章管院”的治院方针,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全面加强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审判质量年”、“执行年”、“争创人民满意的好法院,争当人民满意的好法官”活动,三年来共审结和执结各类案件9780件,为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发挥了积极作用,得到了党委、人大、政府的认可,赢得了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拥护,提高了人民法院的社会公信度,树立了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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