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阳春监狱 |
释义 | 广东省阳春监狱始建于1955年,前身为阳春县青山劳改场, 1995年2月经省政府批准正式更名为“广东省阳春监狱”。监狱设16个内设机构、10个监区和1个直属机构(生活服务中心)。 一直以来,阳春监狱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监狱工作方针、政策,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充分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依法、严格、科学、文明管理罪犯,并根据改造罪犯的需要,组织罪犯从事劳动改造,对罪犯进行思想、文化、技术教育;依法保障罪犯的人格不受侮辱,保护其人身安全、合法财产和辩护、申诉、控告、检举以及其他未被依法剥夺或者限制的权利;依法对罪犯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给予奖惩。由于牢固树立了“安全稳定是第一责任”的思想,坚持以提高教育改造质量为中心,监狱罪犯教育改造质量不断提高,改造秩序持续稳定,已连续11年实现了监管安全,为社会的长治久安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监狱大力加强警察队伍建设,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深化“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扎实推进岗位练兵活动,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监狱人民警察队伍。 新世纪新阶段,阳春监狱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个大目标和总要求,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监狱工作全局,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司法厅、省监狱管理局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监狱体制改革、布局调整和信息化建设,努力实现监狱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充分发挥监狱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职能作用。 地址:广东省阳春市松柏镇 邮政编码:529615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8:00—12:00;下午14:30—1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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