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徐兴勤 |
释义 | 徐兴勤(1918—1998),曾用名徐陶运,山东省沂南县人,1918年9月2日出生在山东省沂东县良水区山子口庄(现为沂南县苏村区)。他16岁时开始在家乡读私塾、小学,因“七七泸沟桥事变”而失学。1940年起,徐兴勤在抗日力量控制下的沂东县良水区陈家庄小学、苏村小学任教员。1944年,他参加了由沂东县抗日民主政府举办的小学教师训练班学习。同年7月,他在培训班学习期间加入了中国共产党。1945年2月,他调到中共沂东县良水区委工作,先后任宣传干事、宣传委员和副书记。1947年6月,沂东县良水区成立武工队,徐兴勤任武工队副队长。这段时期,他参加了抵抗日本侵略者、国民党军队和“还乡团”的战斗,并参加了解放区的整顿三风、三查三整学习运动,开展了减租减息、反奸诉苦、土地改革等运动,曾荣获二等功二次。 1948年11月,徐兴勤在沂东县支前民工担架团三营任教导员,支援和参加了淮海战役,并荣获三等功一次。1949年3月,淮海战役胜利结束后,他参加了华东支前干部队随军南下,先后担任了中共安微省定合县炉桥区委副书记,中共浙江省海宁县第一区委副书记。同年7月,徐兴勤参加西南服务团,任1团1支队3大队3中队班长,在南京学习3个月后进军西南。 1949年12月,徐兴勤随西南服务团2支队4中队9分队(简称“綦江分队”)到达綦江,被任命为中共綦江县第六区(永新)委副书记。1950年8月,綦江县增设第七(扶欢)、八(郭扶)、九(隆盛)区,徐兴勤任中共第七区委书记。这段时期,他参与和领导了第六、七区的征粮剿匪、清匪反霸斗争和土地改革运动。1953年4月,徐兴勤任中共綦江县委委员、綦江县总工会筹备委员会主任。1954年5月,徐兴勤任綦江县副县长。同年10月,他到中共中央西南局党校学习文化,并参加了审干运动。1956年5月,徐兴勤任中共綦江县常委;同年12月,当选为綦江县人民委员会县长。他组织领导了全县整顿巩固高级农业合作社工作,组织全县人民学习贯彻《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并开展了增产节约运动。1958年6月,徐兴勤任綦江县人民法院院长。1960年3月,徐兴勤任中共綦江县委书记处书记、綦江县人委县长。在中共綦江县委、綦江县人委的领导下,他与全县人民一起认真贯彻执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经过采取一系列的措施,使经济工作得到了恢复和发展。1963年7月,徐兴勤因身体健康情况不好,改任中共綦江县委常委。1966年1月,徐兴勤任中共綦江县委副书记。同年4月,按中共重庆市委社教总团指示,中共綦江县委抽调脱产干部200人和社教积极份子110人,组成“四清”工作队,由徐兴勤等带领,到长寿县参加“四清”运动。 1967年1月,在“文化大革命”中,徐兴勤被打成“走资派”,下放到东溪农场劳动,接受审查。1972年10月起,徐兴勤任中共綦江县委副书记、綦江县革命委员会副主任。1973年9月,綦江县组织贯彻“十大”文件宣讲团,徐兴勤任副团长,带领宣讲队深入农村、厂矿企事业宣讲“十大”文件。1980年2月,徐兴勤任中共綦江县委区别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基本上完成了把原工商业者中的“三小”(小商、小贩、小手工业者)劳动者区别出来的任务。 1980年12月,徐兴勤任中共綦江县委副书记、中共綦江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綦江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为加强民主法制建设,推进綦江的改革做出了新的贡献。1983年2月,经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批准,徐兴勤离职休养,享受地专级待遇。徐兴勤离休后,仍关心和支持綦江的改革和建设,经常提建议,献计献策。1984年,徐兴勤被选为中共綦江县第五次代表大会和綦江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1998年9月29日,徐兴勤因病医治无效去世,享年80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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