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修水县人民法院 |
释义 | 简介修水县人民法院根据2003年机构改革确定的编制计划,内设19个庭、局、科、室、队,其中8个基层人民法庭,定编中央政法编制91人。目前,在岗干警87人,其中法官59人,法警6人,司法行政人员17人,工勤人员5人,法官占全院总人数的67.82%;具有本科学历40人,大专学历23人,大专以上学历占全院总人数的72.41%。 修水县人民法院在县委的领导、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在院党组的带领下,全体干警历精图治,基层基础建设明显加强。新的审判大楼在国家、省、市发改委的大力支持下,已获国债立项扶助。先后装备了警用车辆、微机、一体打印机、摄像机等设备,开通局域网,全院司法统计、法律文书制作、人事管理等全部实现微机化。干警办案、办公条件有了明显改善,办案效率明显提高,近三年年平均审结各类案件1500余件。以“公正清廉”为重点,队伍素质和形象显著提升,十年全院无一起违法违纪的人和事。 组织机构政工科 办公室 研究监察室 立案庭 刑事审判庭 民事审判一庭 民事审判二庭 行政审判庭 审判监督庭 执行局 司法警察大队 白岭人民法庭 溪口人民法庭 山口人民法庭 黄港人民法庭 三都人民法庭 马坳人民法庭 渣津人民法庭 大桥人民法庭 现任领导党组书记、院长曹文彬同志主持法院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院长李修宁同志负责刑事审判工作,综合治理、乡村挂点工作,分管办公室、刑事审判庭、白岭法庭。 党组成员、副院长周波林同志负责基建工作、行政审判工作,分管行政审判庭、大桥法庭。 党组成员、副院长吴迎春同志负责民事审判工作,党建、统战、老干部、工青妇工作,宣传信息、调研工作,分管政工科、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渣津法庭。 党组成员、副院长陈小林同志负责执行工作,分管执行局、法警大队、三都法庭。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韩新丰同志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立案、信访工作,分管立案庭、审判监督庭、研究监察室、马坳法庭。 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工会主席丁尚游同志协助分管副院长负责办公室、综合治理、工会工作,主持办公室工作,分管溪口法庭。 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程鹏同志协助分管副院长负责执行工作,主持执行局工作,分管黄港、山口法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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