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兴隆县发展改革局 |
释义 | 简介兴隆县发展改革局成立于2006年9月,前身为兴隆县发展计划局。内设6个职能股(室):综合办公室(增挂兴隆县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兴隆县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财务股、农村经济股、兴隆县项目建设办公室、兴隆县农业区划办公室、兴隆县防沙治沙办公室。另外,兴隆县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挂靠兴隆县发展改革局。 主要职责主要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区域经济调节政策的建议,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受县政府委托对相关投资、融资机构进行宏观指导。研究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安排国家、省、市和县拨款及承担贷款责任的建设项目和县以上重点建设项目,按规定审批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初步设计和开工报告;指导协调全县招标投标工作。研究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发展战略、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安排利用外资和境外资源开发类与大额用汇投资项目。做好社会事业与国民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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