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信访条例新解读 |
释义 | 图书信息书 名: 信访条例新解读 作 者:中国法制出版社 出版社: 中国法制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10年7月1日 ISBN: 9787509319055 开本: 16开 定价: 25.00元 内容简介《信访条例新解读》特点:权威规范文本 全新法条注释、生动以案说法 贴近日常纠纷、法规检索便捷 实用法律工具。 图书目录信访条例解读与应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立法宗旨] 第二条 [信访界定] [信访] [信访人] [信访制度与行政诉讼的关系] 第三条 [信访要求] 第四条 [信访原则]* [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 [依法解决问題] [及时、就地解决问题] [疏导教育] 第五条 [信访工作基本要求] 第六条 [信访工作机构职责]* 第七条 [信访工作责任制] 第八条 [信访奖励制度] 第二章 信访渠道 第九条 [信访渠道公开] 第十条 [信访接待日及下访制度] [信访接待日制度] 第十一条 [信访信息系统] 第十二条 [投诉请求办理情况的查询] 第十三条 [信访工作机制] 第三章 信访事项的提出 第十四条 [信访指向对象]* [职务行为] [法律、法規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 [委派人员]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 第十五条 [信访提出对象]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的事项] [人民法院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 [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內的信访事项] 第十六条 [信访的提出] [重复信访的处理] [逐级上访的程序] 第十七条 [信访提出形式]* 第十八条 [信访代表]* [超过5人以上就同一问题进行上访的,信访受理部门应 如何处理?] 第十九条 [信访客观性要求] 第二十条 [信访秩序]* [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信访秣序] 第四章 信访事项的受理 第二十一条 [信访工作机构信访处理] 第二十二条 [其他行政机关信访处理] 第二十三条 [保密义务] 第二十四条 [共同受理] 第二十五条 [行政机关变更时信访的受理] 第二十六条 [紧急信访事项] 第二十七条 [重大信访信息的控制] [对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处理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应承担哪些行政及纪律责任?] 第五章 信访事项的办理和督办 第二十八条 [信访工作人员职责] [处理信访事项时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的,应受怎样的处分?] 第二十九条 [信访的采纳] 第三十条 [回避]* [不遵守回避规定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 [信访处理程序]* [信访调查] [对“重大、复杂、疑难”的理解] [信访听证] [对疑难复杂的信访问题,久拖不决,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负什么责任?] 第三十二条 [信访处理结果] 第三十三条 [信访办结期限] [关于行政机关办理信访事项期限的计算问题] [未按规定期限办结信访事项的,应负哪些责任?] 第三十四条 [复查] [复查机关] [复查职责] [复查期限] [复查效力] 第三十五条 [复核]* [复核机关如何进行审查?] [复核意见应如何作出?] 第三十六条 [信访督办及改进建议]* 第三十七条 [信访建议] 第三十八条 [信访处分建议] 第三十九条 [信访分析报告] [在信访情况报告中,编报虚假材料欺骗上级机关,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如何处理?]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 [侵害信访人合法权益的责任] 第四十一条 [对失职行为的行政处分] 第四十二条 [对不作为行为的行政处分] 第四十三条 [信访失职的行政处分] 第四十四条 [违法透露检举、揭发材料的处分]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风趣暴、激化矛盾的,应如何处理?] 第四十五条 [隐瞒、谎报、缓报重大、紧急信访事项的责任] 第四十六条 [打击报复信访人的责任] 第四十七条 [违反社会公共秩序及信访秩序的处理] 第四十八条 [捏造、诬告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九条 [单位信访工作] 第五十条 [涉外信访] 第五十一条 [实施日期] [2005年5月1日前提出的信访事项,是否适用本条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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