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心理咨询师职业师资证书 |
释义 | 心理咨询师职业师资证书 学员经培训参加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统一考试合格后,获得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颁发的“心理咨询师职业师资培训合格证书”。该证书可作为从事国家心理咨询师培训教学师资的资格证明,也可以作为心理咨询师上岗从业的资格证明,还可以作为相应职业技能鉴定的证明。 2011国家心理咨询师职业培训师资认证公告 2011年心理咨询师新教材,国家首期心理咨询师师资班即将开班! 师资班特色 人保部独家授权华夏心理,全面启动新教材首期师资班。 2011版新教材编委深度解读,专业权威。 8大专家主讲,雄厚师资阵容,不容错过 创新推出研讨会,让学员在学习的同时,分享感悟,交流心得。 师资班内容 1.本次培训和研讨班将请国家主管部门的领导和国家心理咨询师专家委员会的成员就心理咨询师全国统考的现状、趋势等,及相关问题进行研讨。 2.教材编者解析2011版教材变化。2011版《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培训教材已正式推出,此次各章节均有调整,培训将由教材编者就修订原则和修订内容进行讲解和说明。 3.分组讨论,交流心理咨询师培训各章节的授课方式方法。研讨会将由教材编者主持讨论,以分享与交流讲课经验,研讨如何使用新教材进行授课,提高讲课水平和教学质量,保证提高鉴定通过率为主要内容。 报名条件 各地鉴定部门、培训机构的管理人员,各地、各单位参与心理咨询师培训教学和考评的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培训: (一)具有心理学、教育学、精神医学等专业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本领域教学或研究工作满三年者; (二)参加过部鉴定中心组织的心理咨询师师资班,经考核己取得师资证书并正在从事心理咨询师教学者。 资格证书 经培训考核合格者,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统一的国家心理咨询师职业培训师资证书! 附件1:2011年培训课程安排 日 期 授课时间 课 程 安 排 8月10日 8:30-9:00 开学典礼及领导讲话 9:30-11:45 学术报告 13:30-17:00 职业标准、课程体系讲解 19:00-21:00 各地师资与教材编者交流会 8月11日 8:30-11:45 培训教材修订方案说明 13:30-17:00 变态心理学与健康心理学技能教学指导 19:00-21:00 分组讨论第一组:理论知识(基础心理学、社会心理学、发展心理学) 19:00-21:00 分组讨论第二组:变态与诊断(变态与健康心理学、三级诊断技能、二级诊断技能) 8月12日 8:30-11:45 心理诊断技能(二、三级)技能教学指导 13:30-17:00 咨询技能教学指导与研讨 19:00-21:00 分组讨论第三组:咨询与技能(咨询心理学、三级心理咨询技能、二级心理咨询技能) 19:00-21:00 分组讨论第四组:测验与技能(心理测量学、三级心理测验技能、二级心理测验技能) 8月13日 8:30-11:45 咨询心理学教学指导与研讨 13:30-17:00 测量心理学与心理测验技能教学指导与研讨 8月14日 8:30-10:30 国外心理咨询师体系研究介绍心理咨询培训观摩课程与导学 11:00-12:00 结业考试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