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新中国妇女职业学校 |
释义 | 1949年8月,新中国妇女职业学校成立。何香凝题名校名,刘清扬任校长,田秀涓、褚曙任副校长。 新中国妇女职业学校是由宋庆龄、何香凝、蔡畅、邓颖超、康克清等革命前辈亲手创建的,后更名为全国妇联妇女干部学校。1984年升格为全国妇联管理干部学院,成为全国第一所独立设置的女子成人高校。1987年,为满足各界妇女不断增长的学习需求,学校更名为中国妇女管理干部学院。1993年学校进行迁址、扩建,并于1995年更名为中华女子学院,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江泽民为学校题写了校名。 中华女子学院于1996年开始招收应届高中毕业生,举办普通本科教育,2002年2月,经教育部批准,正式转为普通本科高等学校。2005年,学校顺利通过了教育部的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取得良好成绩。目前学校已成为具有普通本科、高等职业、成人学历教育、妇女干部培训及研究生联合办学资格等多层次的高等学府。拥有教职工456人,全日制在校生近500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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