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新乡市国家税务局 |
释义 | 税局概况新乡市国税系统是实行垂直管理的组织体系,全市各级国税机关主要负责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企业所得税和储蓄存款利息个人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出口货物退(免)税等中央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的征收管理。 新乡市国家税务局是新乡市主管国家税收工作的行政管理机构,下辖13个县(市、区)局,1个稽查局,52个税务分局、6个税务所;现有干部职工2227人,其中在职人员1562人;共管理纳税人 户,其中增值税一般纳税人5857户,小规模及其他纳税人6017户,个体纳税人24202户。 “十五”期间,全市国税干部职工开拓创新,奋力拼搏,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共组织税收收入77亿元,年均增长14.79%,2007年共组织国税收入35.8亿元,同比增长30.2%。全市国税部门在为经济社会提供财力的同时,立足税收看经济,服务全市经济发展大局,在严格依法治税的同时,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积极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十五”期间,共审批减免税14亿元,有力支持了新乡经济社会发展。 机构设置新乡市国家税务局,位于新乡市化工路28号,为全职能局,按照行政区划设置,级别为正处级。市局机关设12个内设机构(正科级)、2个直属机构(副处级、正科级各1个)、2个事业单位(正科级)。 (一)内设机构 1.办公室 拟订本系统年度工作计划、有关工作制度;负责本系统目标管理考核工作;起草和审核重要文稿;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会务、档案、督办、信访、保密、密码等工作;承担税收宣传、新闻发布及机关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办网站运行和维护工作;组织税收科研工作,开展税务学会活动;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有关事项。 2.政策法规科 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政策;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局外综合性税收政策文件会办工作;承担重大税收案件审理工作;办理行政复议、赔偿案件及行政诉讼案件;组织实施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承担税收执法质量考核工作;组织实施财务管理、基本建设项目、大宗物品采购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配合财政、审计等部门对税务部门的监督与审计工作。 3.货物和劳务税科 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等办法;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货物和劳务税票证,并负责相关系统的推广应用;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 4.所得税科 组织实施居民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等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税基管理、汇算清缴等办法;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 5.收入核算科 牵头编制年度税收计划、出口退(免)税计划,分配下达年度免抵调库计划;监督检查税款缴、退库情况;开展税收收入分析预测、税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税收资料调查工作;承担税收会计核算、统计核算、税收票证管理等相关工作;承担税收收入数据的综合管理应用工作。 6.纳税服务科(纳税服务中心) 组织、协调和指导本系统各部门、各税种、各环节的纳税服务工作;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组织落实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组织协调、实施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受理纳税人投诉、涉税事项和违法案件举报,负责政务接待及转办工作;组织实施税收信用体系建设;指导税收争议的调解;承担12366热线、网站纳税服务栏目、短信系统的管理工作。落实注册税务师行业规范性文件及管理制度;受理税务师事务所设立申请的初审工作;对本地区注册税务师行业实施管理、监督、检查。 7.征收管理科 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操作办法;组织实施综合性纳税评估办法,承办征管质量考核、风险管理和税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担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管理、税控器具推广应用等方面的相关工作;负责综合征管软件的推广和应用;组织落实小规模企业、个体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税收管理员制度。 8.财务管理科 组织实施会计核算、会计基础规范工作,分析考核征税成本;组织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工作,办理具体支付事项;承担本系统基本建设、资产管理、政府采购、服装制作工作。 9.人事教育科 组织落实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承担机构编制、干部任免、人员调配、劳动工资、人事档案、公务员管理、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等人事工作;承担下一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的管理、考核及监督工作;牵头组织干部离任审计工作;监督检查本系统执行干部人事规章制度情况;拟订年度巡视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巡视工作。 组织实施本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税务文化建设和基层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员培训、学历教育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开展培训质量考核与评估。 10.监察室 组织落实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监督检查下一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贯彻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组织协调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受理对本系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及有关申诉;查处本系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开展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 11.大企业和国际税务管理科 承担对大型企业提供纳税服务工作;承担对大型企业的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和日常检查工作;承担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和国家(地区)间税收协议、协定(安排)的具体执行工作,承担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和地区)间的特别纳税调整工作,解释和处理具体业务问题;管理机关和系统外事工作。 12.进出口税收管理科 组织实施进出口贸易税收管理工作,拟订税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承担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审核审批工作;组织进出口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骗税工作。 机关党委办公室(思想政治工作办公室)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考察工作及发展党员工作;指导系统党建、共青团、妇委会工作,负责机关共青团和妇联工作;承担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和机关人员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实施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 系统工会工作委员会 负责工会组织建设,维护干部职工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指导系统内基层工会工作,负责市局机关工会工作;承担干部职工慰问、救助、生活福利保障工作;负责职工之家建设工作;组织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 离退休干部科 承担机关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和管理工作,指导本系统离退休干部工作。 (二)直属机构 1.稽查局 级别为副处级,位于新乡市文化街684号。 组织落实税务稽查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组织、协调税收违法案件的查处、审理和执行工作;受理税收违法案件的举报;协调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处理税务稽查有关工作;承担金税工程发票协查工作;牵头组织税收专项检查工作。 稽查局设9个内设机构(副科级),分别是:办公室、综合选案科(举报中心)、检查科6个、案件审理科。 2.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 组织落实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承担车辆购置税的税源管理、纳税评估、日常检查、纳税服务等工作;承担车辆税收一体化管理工作;对核定各类车辆最低计税价格提出建议;管理车辆购置税票证。 (三)事业单位 1.信息中心 落实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支持、保障工作;承担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管理工作和运行维护工作;组织本系统信息安全管理与实施;承担计算机类设备的管理工作。 2.机关服务中心 承担机关后勤事务的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拟订机关事务具体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办公用品的采购、保管、分配、维修;参与机关后勤体制改革工作;指导本系统后勤服务工作。 (四)所属机构 新乡市辖县(市、区)国家税务局13个,分别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卫滨区国家税务局、 红旗区国家税务局、 凤泉区国家税务局、牧野区国家税务局、辉县市国家税务局、卫辉市国家税务局、 新乡县国家税务局、 获嘉县国家税务局、 原阳县国家税务局、延津县国家税务局、 封丘县国家税务局、长垣县国家税务局。 属下税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国家税务局 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国家税务局,位于新乡市华兰大道449号,负责新乡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国税的征收管理工作。其中内设行政机构6个,事业机构1个,派出机构1个。 卫滨区国家税务局 卫滨区国家税务局,位于解放大道南段179号,负责卫滨区内国税的征收管理工作。其中内设行政机构7个,直属机构1个,事业机构1个,派出机构3个。 红旗区国家税务局 红旗区国家税务局,位于新乡市和平大道53号,负责红旗区内国税的征收管理工作。其中内设行政机构7个,直属机构1个,事业机构1个,派出机构3个。 凤泉区国家税务局 凤泉区国家税务局,位于凤泉区区府路90号,负责凤泉区内国税的征收管理工作。其中内设行政机构7个,直属机构1个,事业机构1个,派出机构3个。 牧野区国家税务局 牧野区国家税务局,位于新乡市东干道与北干道交叉口,负责牧野区内国税的征收管理工作。其中内设行政机构7个,直属机构1个,事业机构1个,派出机构4个。 辉县市国家税务局 辉县市国家税务局,位于辉县市城北育才街11号,负责辉县市国税的征收管理工作。其中内设行政机构7个,直属机构1个,事业机构1个,派出机构7个。 卫辉市国家税务局 卫辉市国家税务局,位于卫辉大道,负责卫辉市国税的征收管理工作。其中内设行政机构7个,直属机构1个,事业机构1个,派出机构5个。 新乡县国家税务局 新乡县国家税务局,位于新乡市健康路22号,负责新乡县国税的征收管理工作。其中内设行政机构7个,直属机构1个,事业机构1个,派出机构5个。 获嘉县国家税务局 获嘉县国家税务局,位于获嘉县民主路,负责获嘉县国税的征收管理工作。其中内设行政机构7个,直属机构1个,事业机构1个,派出机构4个。 原阳县国家税务局 原阳县国家税务局,位于原阳县南干道269号,负责原阳县国税的征收管理工作。其中内设行政机构7个,直属机构1个,事业机构1个,派出机构5个。 延津县国家税务局 延津县国家税务局,位于延津县建设路北段,负责延津县国税的征收管理工作。其中内设行政机构7个,直属机构1个,事业机构1个,派出机构5个。 封丘县国家税务局 封丘县国家税务局,位于封丘县南环路中段,负责封丘县国税的征收管理工作。其中内设行政机构7个,直属机构1个,事业机构1个,派出机构6个。 长垣县国家税务局 长垣县国家税务局,位于长垣县县城建设路南段,负责长垣县国税的征收管理工作。其中内设行政机构7个,直属机构1个,事业机构1个,派出机构7个。 领导介绍杨国政 工作简历:1983年8月参加工作,曾历任洛阳市税务局税政三科副科长、企业所得税科副科长,洛阳市国税局流转税管理科科长、办公室主任、洛阳市国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许昌市国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河南省国税局办公室副主任、主任,2007年9月任新乡市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 分管工作:负责本局全面工作。 常风林 工作简历:1973年4月参加工作,1980年12月从事税务工作,曾历任鹤壁市税务局鹿楼分局副局长、第三分局局长、郊区局局长,1994年9月任新乡市国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工作:分管新乡市国家税务局人事科、离退休干部管理办公室和政策法规科的各项工作。 宋炳玉 工作简历:1982年10月参加工作,曾历任新乡市新华区国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红旗区国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直属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北站区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新乡市国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鹤壁市国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09年8月任新乡市国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工作:分管新乡市国家税务局计划统计科和征收管理科的各项工作。 高利洲 工作简历:1972年12月参加工作,1987年11月从事税务工作,曾历任新乡市国税局办公室副主任、主任,新乡市国税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河南省国税局服务中心副主任,2006年5月任新乡市国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工作:分管新乡市国家税务局办公室、服务中心和机关党办的各项工作,并负责协调票证印刷厂的工作。 卫全中 工作简历:1975年1月参加工作,曾历任济源市税务局税政科科长、济源市税务局副局长、济源市国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04年4月任新乡市国税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分管工作:分管新乡市国家税务局监察室和市局稽查局的各项工作以及本系统的巡视工作。 孙晓黎 工作简历:1983年8月参加工作,曾历任新乡市国税局发票科副科长、科长、计财科科长、财务管理科科长,市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2009年8月任新乡市国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工作:分管新乡市国家税务局教育科和财务管理科的各项工作。 高建国 工作简历:1984年2月参加工作,曾历任安阳市国税局税务公安室副主任、个体税收管理科副科长、科长、林州市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安阳市国税局稽查局党组书记、局长,2007年6月任新乡市国税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 分管工作:分管新乡市国家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科(流转税管理科、进出口税收管理科)、所得税管理科和办税服务厅(车辆购置税)的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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