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新乡市地方税务局 |
释义 | 市局概况新乡市地方税务局组建于1994年9月,现有在职干部职工1200余名,退休人员190人。市局机关内设办公室、人事科、计划财务科、监察审计室、宣传教育科、政策法规科、征收管理科、流转税科、所得税科、财产行为税办公室等10个科室和机关党委;下设信息中心、培训中心、后勤服务等3个事业单位。市局下设稽查局、直属分局、涉外分局、卫滨区局、红旗区局、牧野区局、凤泉区局、开发区局、工业园区局、辉县市局、卫辉市局、新乡县局、获嘉县局、原阳县局、延津县局、封丘县局、长垣县局和发票管理局。主要负责征收: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资源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发票工本费、税务登记证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价格调节基金、工会经费等十七种地方税费。 自成立以来,我局以组织收入为中心,积极贯彻国家各项税收政策,充分发挥地方税收的职能作用,坚持从严治税、从严治队,地税收入持续高速增长,累计组织地方税收135.93亿元,年均增长17.6%,为新乡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先后荣获省级以上荣誉20项,市级荣誉65项,多次被省地税局、市委、市政府授予“目标管理优胜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全系统17个单位全部进入“省级文明单位”行列,辉县市局、市局稽查局、卫滨区局先后荣获“全国税务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新乡市范围内各项地方税收和国务院、省政府确定由地税部门负责征收的其他项目的征收管理,保障税收稳定增长。 (三)正确贯彻和运用各项税收政策,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地方经济发展。 (四)深化征管改革,建设科学的征管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征管水平。 (五)负责全市地税系统资产、经费的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市地税系统人事管理、思想政治工作、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七)加强税法宣传,增强全民纳税意识,营造良好的税收工作环境。 (八)监督检查全市地税系统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政策、法规情况。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地税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简介姓名:尚鲁豫 职务: 市局党组书记、局长 [个人简历]:男,汉族,中共党员,1979年12月参加工作,本科学历。 [工作分工]:负责全面工作,侧重抓好全市地税系统各级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分管人事科。 姓名:李辉民 职务:市局党组成员、调研员 [个人简历]:男,汉族,中共党员,1974年4月参加工作,专科学历。 [工作分工]:负责征管和科技发展、信息化建设、契税和耕地占用税征管、税务稽查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征管和科技发展科、电子税务管理中心、契税和耕地占用税科、市局稽查局。 姓名:孙继青 职务: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个人简历]:男,汉族,中共党员,1982年10月参加工作,本科学历。 [工作分工]:负责宣传教育、流转和财产行为税管理、纳税服务、注册税务师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宣传教育科、流转和财产行为税科、纳税服务科及“12366”纳税服务热线。 姓名:李玉龙 职务: 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个人简历]:男,回族,中共党员,1982年8月参加工作,专科学历。 [工作分工]:负责税收计划、财产管理、税收科研、机关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办公室、计划财务科、后勤服务中心。 姓名:姬洪波 职务: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个人简历]:男,汉族,中共党员,1995年8月参加工作,本科学历。 [工作分工]:负责所得税管理、政策法规、执法责任制、发票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分管所得税科、政策法规科、发票局。 姓名:崔成京 职务: 市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个人简历]:男,汉族,中共党员,1982年9月参加工作,本科学历。 [工作分工]:负责纪检监察、内部审计等方面的工作。分管监察室、督察内审科。 姓名:夏应彪 职务: 市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 [个人简历]:男,汉族,中共党员,1980年12月参加工作,专科学历。 [工作分工]:负责机关和基层党建、退休干部人员管理、协调工、青、妇等方面的工作。分管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工作科。 姓名:尹振川 职务: 市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 [个人简历]:男,汉族,中共党员,1982年10月参加工作,本科学历。 [工作分工]:负责干部培训、涉外税收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培训中心、国际税务科。 姓名:孙黎鸣 职务: 副调研员 [个人简历]:男,汉族,中共党员,1982年10月参加工作,本科学历。 [工作分工]:协助李辉民同志工作。 机构职责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会务、档案、信访、保密和保卫等工作;承担政务、信息公开和新闻发布工作;承担网站运行和内容更新工作;管理其他行政事务。 二、政策法规科 拟订并组织实施本系统普法、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工作方案;组织检查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组织协调涉及多税种、综合性税收政策的落实工作;研究提出税制改革建议;承担重大税收案件的审理和行政处罚工作;组织实施税收执法责任制和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承办税收执法质量考核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三、流转和财产行为税科 组织开展营业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财产与行为各税种和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税政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在执行中的一般性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 四、所得税科 组织开展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等的税政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在执行中的一般性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 五、国际税务科(大企业税收管理科) 负责落实有关涉外税收法律、法规和国家(地区)间税收协议、协定(安排);处理有关涉外税务事项;承担大型企业的纳税服务工作,实施税源监控和管理,开展纳税评估。 六、计划财务科 编制税收收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税收计划;监督检查税款缴、退库情况;组织开展税收收入的分析、预测和重点税源监控管理工作;组织落实税收计划、会计核算、统计核算、税收票证等相关制度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管理税收票证;管理税收数据;负责税收统计工作。拟订本系统财务管理、基本建设管理办法;管理机关财务和本系统的经费、财务、装备、固定资产;审核汇编本系统的财务预决算。 七、纳税服务科 组织实施纳税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协调和指导系统各部门、各税种、各环节的纳税服务工作,对系统办税服务场所、纳税服务热线等实施管理,规范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纳税服务行为;落实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组织开展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受理纳税人投诉;组织实施税收信用体系建设;指导税收争议的调解。 八、征管和科技发展科 起草综合性税收征管规范性文件;拟订税收征收管理的长期规划和综合性方案;拟订和组织实施税收管理信息化的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承担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中业务需求整合和流程优化的综合管理工作。 九、督察内审科 组织实施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监督;对税收执法检查结论和各类审计结论进行督察落实;承担本系统财务管理、基本建设项目、大宗物品采购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十、人事科 拟订本系统人事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管理本系统的人事、机构编制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直属单位和直属机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管理工作。 十一、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十二、宣传教育科 负责税收宣传工作;负责本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拟订和实施工作;负责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建设。 十三、监察室 组织协调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本系统各级地税机关及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及税收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本系统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和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负责本级管理的干部信访举报、违法违纪案件和系统内重大案件查处工作。 十四、离退休干部工作科 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本系统离退休干部工作。 十五、电子税务管理中心 指导、协调本系统电子税务业务管理工作;提出本系统信息化运行维护资金安排建议;组织管理税务信息系统运行和维护;组织本系统信息安全体系建设、实施和管理,负责地税信息系统安全保障工作;承担电子税务数据管理、监控和应用,负责与外部门信息交换的技术管理工作;组织本系统基础设施建设实施与运维管理;承担纳税人涉税系统的管理和服务,为纳税人涉税业务提供电子身份认证服务,研究和利用技术手段对纳税人涉税信息进行取证、分析和技术侦察;承担市局数据中心运行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市局信息化系统建设,负责市局机关计算机设备管理、使用和安全管理。 十六、新乡市地方税务局发票管理局 宣传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发票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定本系统发票具体管理制度及办法;负责全市地税系统发票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的管理和监督;负责组织全市地税系统的发票日常和专项检查工作;负责发票违法、违章案件的受理、承办及查处工作;负责对县(市、区)局发票管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 十七、培训中心 承担本系统干部教育培训的实施工作;提出干部教育培训建议。 十八、后勤服务中心 承担机关后勤事务的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拟订机关事务具体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办公物品的采购、保管、分配和维修工作;负责房产管理、职工医疗保健等工作;管理机关交由其占用、使用的国有资产。 税局地址地址:华兰大道47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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