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科学技术研究院 |
释义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科学技术研究院的主要职责: 1、开展安全生产理论与安全生产技术研究,推广先进、实用的安全生产技术成果; 2、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全区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管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推广与评审工作; 3、承担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有关设备(锅炉、压力容器、电梯、防爆电器等特种设备除外)和劳动防护用品的检测检验等工作。受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委托承担全区劳动防护用品的日常监督检查、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的管理和“安全鉴定证”的发放工作; 4、按照有关规定,承担自治区安全生产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 5、负责组织自治区备案的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和其它建设项目(工程)安全评价(预评价、验收评价、专项评价、现状评价)报告的评审工作; 6、参与全区安全生产事故原因分析和特大事故技术鉴定工作; 7、开展危险源辨识与安全评价等技术基础工作,为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预警体系,提供技术支持; 8、参与和承办省际之间安全生产科学技术交流与合作工作; 9、完成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委托或交办的其它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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