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疾人联合会 |
释义 | 机构简介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疾人联合会(兵团残联),是兵团残疾人自身代表组织、社会福利团体和事业管理机构融为一体的残疾人事业团体,具有“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代表残疾人的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开展各项业务和活动,直接为残疾人服务;承担兵团委托的部分行政职能,发挥和管理残疾人事业。兵团残联由兵团领导联系,业务上接受有关部门对口指导,与各师建立业务关系。 主要职责其机关的主要职责是: ⒈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⒉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⒊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⒋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文化、体育、科研、用品供应、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等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⒌协助兵团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法规、政策、规划和计划,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和管理。 ⒍承担兵团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⒎负责对各类残疾人社会团体组织进行监督管理。 ⒏开展为发展残疾人事业的募捐、助残活动。 ⒐开展残疾人事业的国内外交流和合作。 ⒑承办兵团党委、兵团交办的有关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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