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新化县文化局 |
释义 | 单位简介新化县文化局、新闻出版(版权)局,是县人民政府组成局。现有内设股室7个,下属二级机构7个,全系统共有在职干部职工302人,退休人员81名。 近年来,我县文化事业迅猛发展,文化工作受到县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国家、集体、个人和社会力量共同兴办社会文化事业的趋势明显增强,建立了乡镇文化站29个,群众业余演出团队15个、铜管乐队89支、文化市场经营单位(户)320家,形成了国家、集体、个人和社会力量多元办文化的强劲发展局面;梅山文化研究异彩纷呈,已出版了《梅山文萃》一、二卷,组编了摄影集《梅山风采》,制作我县第一张MTV《熊山恋》,挖掘出世界级旅游品牌紫鹊界梯田奇观;开展了奉家山即古桃花源的学术考证;以梅山蛮民为脚本创作的《梅山古韵》、《梅山蛮》先后获得全市文艺会演特等奖,湖南省第四届“三湘群星奖”金奖,选送的国画《永远的狼牙山》获国家文化部群星奖银奖。新化县曾获得全省文化先进县殊荣,县文化局连续几年被娄底市文化局评为目标管理先进单位、“扫黄打非”工作先进单位。 领导班子单位法人: 罗 晖,局长,男,1965年12月出生,1988年参加工作,大学本科,职级正科,负责全盘工作。领导班子成员简介: 邹同贵:党组书记,男,1950年1月出生,1971年参加工作,大专学历,职级正科,负责党务工作、主管文化演出市场管理工作。 邹桂兰:党组成员、副局长,女,1955年3月出生,1979年参加工作,大专学历,职级正科,分管纪念馆、图书馆,主管文化系统目标管理工作。 罗又奇:党组成员、副局长,男,1962年3月出生,1982.参加工作,大专学历,职级副科,分管新化电影院,主管文化市场稽查、新闻出版(版权)工作。 孙 杰: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男,1969年2月出生,1986参加工作,大专学历,职级副科,分管文工团和县艺术学校,主管纪检、监察和艺术工作。 陈大光:党组成员、副局长,男,1956年2月出生,1974参加工作,高中学历,职级副科,主管办公室及全局财务工作。 胡志平:副局长,男,1956年10月出生,1977参加工作,大专学历,职级副科,分管文化馆,主管群众文化、梅山文化研究及乡镇文化站工作。刘石恒:工会主席,男,1953年10月出生,1972年参加工作,大专学历,职级副科,主管系统工会工作。 机构设置1、办公室(正股级) 研究制订全县文化、新闻出版、文物事业发展战略;研究拟定全县文化经济政策和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全县文化产业工作;指导编制文化艺术人才、文化市场管理人才、文化产业经营管理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单位 人事、劳资、机构编制、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负责全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有关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在职教育和培训工作,协助局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督促和检查;参与局机关有关政务,管理机关事务,制订机关内部规章制度;负责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负责文电处理、秘书事务、信息综合、安全保卫、机要保密、文书档案、宣传报道和行政事务工作;负责掌握全局工作动态与后勤服务工作。 2、社会文化艺术股(正股级) 编制全县社会文化、文学艺术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指导全县文学艺术事业改革;指导文艺创作、生产、营销、评论和理论研究工作;指导乡镇文艺、广场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老年文化的建设与发展;组织、指导、协调全县性的重大艺术活动和重大社会文化活动;指导局属艺术事业单位、群众文化事业单位、图书馆和艺校的业务工作。 3、文化市场电影股(加挂音像发行站、演出管理站牌名)(正股级) 协调全县电影放映网点的规划和建设,负责对全县音像制品进口、批发、销售、出租和放映管理工作,查处违法经营行为;负责演出市场的审批、发证、管理工作,查处演出市场的违法经营活动。 4、政策法规股(加挂文化稽查大队牌)(正股级) 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文学艺术、文化市场、新闻出版版权、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查处文化市场中的大案要案,稽查文化市场中的各种违法行为,检查文化市场中的经营情况,受理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讼诉;负责人大有关提案、政协议案的答复工作;总结交流文化市场稽查工作的经验,并向有关立法机关和政府有关部门反映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建议。 5、新闻出版(版权)股(正股级) 负责实施国家有关新闻出版(版权)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指导、监督全县新闻出版(版权)工作;负责全县书报书刊市场、电子出版物市场、印刷市场的管理及其经营、零售、出租单位的审批、登记、发证工作;负责本县公开和内部出版的报纸、期刊的管理审读(审核)工作;组织新闻、出版、著作权等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查处非法出版、印刷、发行和其它违法行为,查处和调整各种版权纠纷。 6、“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正股级) 宣传贯彻中央和省市有关“扫黄打非”方针政策,草拟全县“扫黄打非”工作方案,指导、协调督促各职能部门和乡、镇、农(林)场、梅苑开发区对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及电子出版物等制黄、贩黄、盗版、贩非等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打击;并对文化、新闻出版市场进行监控,牵头组织召开“扫黄打非”领导小组成员会议;组织协调全县文化市场重大专项治理工作,拟定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审批;负责“扫黄打非”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7、梅山文化研究室(正股级) 编制梅山文化遗产抢救方案、研究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全县梅山文化、民间文化社团;指导对梅山文化的研究、挖掘、整理工作;协调文化、文物、旅游、城建等有关部门的工作,合理开发、利用梅山文化资源,打好蚩尤品牌,振兴县域经济,弘扬地方优秀文化。 单位地址地 址: 湖南省.娄底市新化县上梅镇上梅中路4号 邮 编: 417600 电 话: 3565001 3551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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