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新昌县卫生局 |
释义 | 机构职能新昌县卫生局工作职责 (一)受委托研究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全县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战略目标;研究提出卫生资源配置指导标准,草拟并监督实施区域卫生规划。 (二)依法履行卫生全行业管理职能;负责管理和发布卫生信息。 (三)依法行使卫生行政监督职能;依法监督管理传染病防治和食品、职业、环境、放射、学校卫生和献血工作。 (四)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制定对人群健康危害严重疾病的防治规划,组织对重大疾病的综合防治;组织调度全县的卫生技术力量,紧急处置全县重大灾情疫情、突发事件。 (五)贯彻中西医并重的方针,负责中医药的继承、创新及中西医结合工作,研究提出中医药现代化规划并监督实施。 (六)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县公共卫生服务、社区卫生服务、妇幼保健工作;实施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配合计划生育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共同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生殖保健服务。 (七)制订全县医学技术的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医药卫生科研攻关项目的实施;组织指导医学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应用工作;组织全县继续医学教育工作。 (八)研究指导医疗卫生机构改革;负责医疗机构的分类管理。 (九)管理医疗机构内部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并接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依法监督;负责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医疗机构药品、器械招标采购工作。 (十)负责全县卫生系统职业道德建设、法制教育和卫生技术人员职称资格考试、认定的有关工作。 (十一)承担县公共卫生委员会(爱卫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领导小组和县献血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二)负责管理全县医疗卫生单位;监管卫生服务机构的国有资产,协调卫生经济发展。 (十三)承办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单位地址地址:新昌县七星街道孝行路358号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