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肖冠槐 |
释义 | 烈士简介肖冠槐(1915-1945.6.13),又名明甫,福建省大田县桃源乡蓝玉村人。1938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桃源一带发动群众,组织抗日救亡活动。1939年底任中共大田县委委员兼第四区区委书记,以教员身份为掩护,深入发动群众,建立党的基层组织和武装工作队。1942年2月,中共大田县委改为中共闽中工委,肖冠槐任工委委员兼统战部长,同时兼任中共大(田)永(安)宁(洋)边区区委书记。1944年5月,中共闽中工委改为中共闽西北特委,任特委委员兼统战部长。同年底任闽西北游击支队支队长,率部活跃在闽中一带。1945年6月,率闽西北游击支队在尤溪县八字桥石头坑纸厂与省委派来的武工队会合,准备向闽赣边区挺进。同年6月13日,在尤溪八字桥战斗中为掩护战友,身中数弹,壮烈牺牲。 生平经历肖冠槐生于农民家庭。民国27年(1938)初中毕业后,到上举村小学任教。有一次漳平城口一股土匪到上举掠夺财物,肖冠槐果断地组织村民伏击匪徒,使上举人民免受一场灾难。民国27年春,肖冠槐加入中国共产党。次年,中共大田县委成立,肖冠槐任县委委员兼第四区委书记。民国31年至33年,肖冠槐先后任中共大田县委、闽中工委、闽西北特委委员、统战部长,兼任大(田)永(安)宁(洋)边委书记和特委游击队长。他对革命忠心耿耿,尽职尽力做好统战工作。他在上京乡丰田村教书期间,向群众宣传革命真理,发展一批农民党员,并把丰田建成可靠的基点村。 民国33年(1944)7月,省保安处派重兵对大田地下党进行围剿。当时县长李忠锬令桃源镇长郑冠雄对肖冠槐劝降,以官职和重金为诱铒,但肖决不动摇。9月17日晚,肖潜回家里,说服家人,把自己刚建不久的房子放火烧掉,以示革命到底的决心。民国34年(1945)抗战胜利前夕,中共福建省委决定开辟闽赣边根据地,派黄扆禹、游栋带领武工队于6月12日到尤溪八字桥石头坑纸寮与闽西北特委游击队会师,被尤溪县保安队一百余人重重包围,游击队边打边撤,队员林序首中弹倒下,肖冠槐为背走负伤战友,不幸中弹牺牲。时年30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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