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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襄樊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释义

职能简介

襄樊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是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批准的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分支局、办事处设置方案,在成立于1977年1月的襄樊进出口商品检验局的基础上组建的,担负着襄樊市、十堰市、神农架林区的出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工作。"三检合一",将原商检局的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和监管职能,原动植检局的进出境检疫职能,原卫检局的国境卫生检疫、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职能统一由新组建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承担,实现检验检疫职能的深度融合,建立起依法把关、监管有效、方便进出、管理科学和适应国际通行规则的新体制。行出入境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和进出口商品检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工作规程,负责所辖区域的出入境检验检疫、鉴定和监管工作;实施出入境卫生检疫、传染病监测和卫生监督;实施出入境动植物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实施进出口商品的法定检验和监督管理,负责进出口商品鉴定管理工作,实施外商投资财产价值鉴定;办理进出口商品复验;实施对进出口食品及其生产单位的卫生注册登记和对外注册管理,实施进口安全质量许可和出口质量许可及与进口有关的质量认证认可工作;实施国家实行进口许可制度的民用商品入境验证管理,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壁垒和检疫协议的实施工作;管理出入境检验检疫证单、标志及签证、标识、封识,负责出口商品普惠制原产地证和一般原产地证的签证工作;负责所辖区域出入境检验检疫业务的统计工作,收集国外传染病疫情、动植物疫情,分析、整理、提供有关信息;对所辖区域涉外检验检疫、鉴定机构(包括中外合资、合作机构)以及卫生、除害处理机构实施监督管理等。

襄樊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现有在职人员31人,其中博士研究生1名,硕士研究生3人,大专以上学历27人,该局极其重视人才资源的开发和利用,组建了一支集机械、电子、轻纺、包装、动植物、卫生、计算机、外语等方面的专业队伍。 湖北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襄樊分中心是承担襄樊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辖区(襄樊市、十堰市和神农架林区)内进出口农副产品、食品、化妆品、化工品、轻工纺织品和化矿金属材料分析测试的专门机构,拥有Agilent1100高效液相色谱仪、气相色谱仪、VARIAN DUO240原子吸收光谱仪、BIO-RAD PCR仪、BIO-RAD酶标仪、原子荧光光谱仪等价值400多万元的精密检测仪器。在化学分析、食品分析和微生物检验等领域具有较强的综合检测能力。依据ISO/IEC17025的要求,建立了完善的检测质量管理体系,于2005年7月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组织的资质认可与计量认证,获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能力330余项。2007年,经襄樊市政府批准挂牌“襄樊市公共检测技术中心”,在为出入境检验检疫和监管工作提供技术支撑的同时,面向社会提供公益类检测服务,满足社会用户对分析测试技术需求。

机构设置

办公室 参与全局性政务工作,协助局领导协调机关日常工作和督察督办;负责机要、保密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工作;负责人事工作;负责政工(党办)工作;负责局机关档案资料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公文日常处理和收、发公文的管理工作;负责财务工作;负责国有资产和政府采购工作的归口管理;负责信息宣传工作;负责接待工作;组织重要会议和活动;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业务科

负责全局检验检疫业务综合管理、统计分析及工作质量监督管理;负责标志、封识的发放和监督管理;负责空白证单管理;负责有关检验检疫法制工作及执法督查、稽查工作;承办与行政处罚、复议、诉讼有关工作,协助司法、行政机关调查处理涉及检验检疫工作的案件;负责外商投资财产价值鉴定工作;负责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执法检查;负责办理进出口商品复验;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检验检疫一科

负责出入境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它检疫物的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负责出入境植物及其产品的卫生和检疫注册登记备案的考核与监督检查,参与出入境动物及其产品的卫生和检疫注册登记的考核与监督检查;负责出入境动植物疫情监测、调查、有毒有害物质残留监控、信息收集和应急处置;负责进出口食品、化妆品的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和紧急预防措施工作;负责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登记工作;参与出口食品包装容器、包装材料生产企业备案登记检验监管;负责进出口化工、矿产品、金属材料等商品的法定检验和监督管理;负责出口危险货物包装的使用鉴定和监督管理;参与相关商品的进出口安全质量许可的考核和监督检查;负责相关法定检验以外进出口商品的抽查检验;负责上述工作的业务统计、质量分析和信息收集工作。

检验检疫二科

负责进出口机电仪、成套设备、金属类轻工产品等商品的法定检验和监督管理;参与相关商品的进出口安全质量许可的考核和监督检查;负责实施国家实行进口许可制度的相关民用商品入境验证工作;负责相关法定检验以外进出口商品的抽查检验;负责上述工作的业务统计、质量分析和信息收集工作。

检验检疫三科

负责进出口纺织原料、纺织品、服装及非金属类轻工产品的法定检验和监督管理;负责出口普通货物包装容器备案管理;负责出入境卫生检疫和监督管理;负责口岸医学媒介生物监控工作;负责收集有关传染病疫情信息;负责出入境交通运输工具卫生监督、检疫监督和卫生除害处理的归口管理;负责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及口岸反恐相关工作;参与相关商品的进出口安全质量许可的考核和监督检查;负责实施国家实行进口许可制度的相关民用商品入境验证工作;负责相关法定检验以外进出口商品的抽查检验;负责上述工作的业务统计、质量分析和信息收集工作。

检务科

负责出入境检验检疫证书、证单的签发工作;负责检验检疫报检、计费、签证、放行及流程管理;负责证单和业务用印鉴管理;负责普惠制原产地证和一般原产地证的签发和监督管理;负责进境货物流向信息管理;负责报检单位登记备案工作;负责代理报检单位注册登记初审和监督管理;负责报检员注册管理工作;负责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管理工作;负责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认证申请的受理及后续监管工作。

十堰办事处

负责襄樊局指定的十堰地区、神农架林区出入境货物、交通运输工具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工作;参与相关商品的进出口安全质量许可的考核和监督检查;负责实施国家实行进口许可制度的相关民用商品入境验证工作;负责相关法定检验以外进出口商品的抽查检验;负责上述工作的业务统计、质量分析和信息收集工作。

襄樊基地办公室

负责襄樊局指定的襄樊基地出入境货物、交通运输工具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工作;参与相关商品的进出口安全质量许可的考核和监督检查;负责实施国家实行进口许可制度的相关民用商品入境验证工作;负责相关法定检验以外进出口商品的抽查检验;负责上述工作的业务统计、质量分析和信息收集工作。

机关服务分中心

负责全局的后勤服务工作,承担机关办公用房、宿舍和公共用地的物业管理、食堂管理、车辆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局的安全保卫工作,承担本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事宜;负责门卫人员的管理;负责全局消防设施的管理;负责本局集体户口的管理。

质量管理办公室

负责全局质量、绩效、能级管理体系文件的管理;负责绩效管理的汇总与上报;负责组织实施内部审核活动,协助对管理体系的适宜性、有效性进行评价;负责汇总顾客满意度评价结果,形成顾客满意度报告;负责协调不合格品控制的管理;负责协调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的开展。

湖北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襄樊分中心

主要职责为:承担辖区内出入境检验检疫的实验室检测、隔离检疫、研究咨询与检疫风险分析,承担有关科研、技术开发服务和技术指导。承担委托检验、鉴定和非法定检验检疫、鉴定的分析测试。负责本局科技、标准化工作的归口管理。参与进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注册的考核和监督检查。

服务承诺

检验检疫人员工作要求

一、受理报检人员

1、接收、审验报检人提交的报检单和随附单证;检查报检单内容填写是否完整和准确,应附单证是否齐全和有效,货物索赔或出运有效期是否超过等。

2、经审验符合报检规定的,准确录入报检数据,当场出具报检回执或《实施检验检疫通知》交付报检人。

3、经审验不符合报检规定的,将不符合项一次性告知报检人。

4、耐心解答报检人的有关询问。

二、计费工作人员

1、根据报检数据和检验检疫情况,依法计算检验检疫疫费额,做到不多计、不少计、不乱计,并当场出具收费通知交付报检人。

2、公开计费依据和标准,并耐心解答报检人的询问。

三、收费人员

根据所计算的检验检疫费额,准确收取检验检疫费,当场出具符合规定的收费收据交付报检人。

四、实施检验检疫工作人员

1、审核所收到的报检单及随附单证资料,弄清检验检疫工作项目、内容和依据,与报检人约定实施检验检疫工作时间及应配合的事项,作好检验检疫前的准备。

2、严格按照检验检疫标准方法、操作规程实施检验检疫,如实作好检验检疫原始记录,确保检验检疫结果真实有效,公正准确。

3、按有关规定拟制证稿或出具检验检疫结果报告,并正确选用证稿或报告的格式。出具外文证书的,应将证稿准确地译成外文。

五、检验检疫证单核签人员

1、按照授权范围,审核原始记录是否完整、真实,证稿内容和用语是否正确,所用证单格式是否符合规定,与有关法规、合同、信用证以及签证规定是否相符等。符合有关要求的送检务部门,不符合的退施检人员处理。

2、按照授权范围,在上款制好的检验检疫证单上签署姓名。

六、检验检疫证单的复审和制证人员

1、审核报检单和证稿内容与法规规定以及合同、信用证要求是否相符,译文是否正确。对不符合要求的提出修改意见退施检部门;

2、根据有关规定,在证单上加注证书内容未涉及到的有关事项;

3、正确使用证单格式印制证单,做到排版得当,证面清晰、整洁、美观,无错漏字;

4、按规定做好领用证单的保管、核销。

七、证单的校核发放人员

1、审核证单内容与格式是否一致,证面是否清晰、整洁、美观、无差错字。对不符合要求的退回重制证。

2、对印制好经签署的证单加盖签证印章,核实报检人已交齐检验检疫费后向报检人发放证单。

服务企业十项新举措

一、落实减免检验检疫费政策。一是继续减免出口农产品检验检疫费;二是降低出口纺织、服装产品检验费用。二、着力将襄樊市政府与湖北检验检疫局签署的共同促进襄樊市农产品出口工作备忘录各项任务逐项落到实处,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加快新农村建设。

三、加快检验检疫监管模式改革力度。根据企业出口产品的风险等级,积极创新检验监管模式。掌握产品质量风险控制点,把检验监管工作延伸到生产线上,大力推进电子检验监管模式,降低抽检比例,减少检验检疫环节,节约成本,实施更方便的通关模式,加快通关速度。

四、帮助企业用足用活优惠政策。根据国际市场的最新动态,帮助企业利用好区域性优惠政策,争取享受到关税优惠待遇。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扶持政策,引导企业从管理到产品,逐步与国际接轨,针对国外市场设限的环保和安全指标,多方收集相关标准,研究有关检测标准和检测方法,促进企业产品更好地适应国外市场要求。

五、积极实施进出口企业扶优扶强措施。通过实施地理标志保护、企业分类管理、企业诚信管理、“绿色通关”和进出口直通放行等措施,提高襄樊出口产品国际市场竞争力。

六、积极支持我市招商引资工作,主动将检验检疫工作提前融入全市外向型项目建设,提供规划性技术服务。

七、积极提供质量管理服务。以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企业和产品的认证认可、国外市场准入、动植物疫病疫情监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为抓手,强化咨询、培训、认证手段,重点帮助农业企业和中小企业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增强自身实力。

八、热情提供检验检疫技术服务。帮助企业培养质量检测技术人才,面向社会拓展检测技术服务领域,为妥善应对产品质量、食品安全和重大动植物疫病疫情以及公共突发事件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

九、着力提供检验检疫信息服务。着力构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公共技术信息服务平台。为广大进出口企业提供有关WTO/TBT/SPS、重点进出口产品国内外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国际市场动态信息,指导帮助企业有效应对金融危机、规避风险,提高经济效益。

十、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力度,强化内部管理,提高检验检疫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认真履行保国门安全和进出口食品安全职责,严格把好涉及安全、卫生、环保的敏感货物,以及大项目建设急需的进口物资、关键设备及元器件和原材料等的质量安全关,切实维护襄樊对外开放和对外贸易的质量安全。严格执行检验检疫人员“五要、十不准”规定和职业道德规范,加强行业作风建设,树立襄樊检验检疫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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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1 2:08:05